willboy121658 wrote:騎車的人好像倒在地上...(恕刪) 駕照不用吊銷了直接辦理註銷, 連同戶籍死亡證明書隨後附上啊但家屬可以考慮告列車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行駛平交道未減速慢行而且還企圖肇事逃逸或許法官會認同喔......
eric62 wrote:大車撞小車,火車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家屬提告......(恕刪) 提告個頭啦 !鐵路局現在改變作法了 ,如果發生車禍 , 責任不在火車 (例如柵欄確實有放下...)鐵路局會跟肇事者求償 ,不過這件有人死亡,鐵路局會不會求償就不清楚了 ?(求償似乎不何 情理 , 雖然依法是沒錯...)提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