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剛開車時,車主是我大姐,因為他的車要給我開,所以後續這部車都是我在開的,但是車籍並沒有換到我的名下,保險也是用我大姐的名字去保,但是保費都是我在繳的,每年也都保第三責任險,開了幾年,好像連續有兩,三年時間,第一年是撞到一個從巷道騎出來的學生,當時也是用我姐我名義出險的,保險公司就付了3萬多元+負責修理他的車子,第二年就是在T字路口擦撞到一台馬3的側邊,保險公司也是付了一萬多元,第三次擦撞到一台已經出車禍倒在地上的沒放任何警示的摩托車,那時保險也賠了9千多,以上出險時都是我拿著我姐的印章去保險公司和保險員辦出險的,重頭到尾也不關車主我姐的事
這後面的持續加保中,都是用我姐的名字去保的阿,從我第一年繳保險費時在3千7,8左右,後續的保費也都是在4千2,3左右而已,那你說每年是增加多少??真的只增加幾百元而已..現在那台老車已經換掉了,後來我開這台車,還沒出過險...呵呵
所以呢,應該是只要車子透過車主的同意,要辦出險時,應該是對保的那部車子出險,當然那駕駛人是要負責一些擦撞到的後續動作,而後續車禍的糾紛是與車主是完全無關的,除非你借給無照駕駛人開的,不然車禍根本和車主沒有任何關係,是對駕駛人才有關係
Curburus wrote:
請你看清濋我的回文再...(恕刪)
你好像還是沒搞清楚強制險是可以合法出險的!
只要樓主同意,保險公司會給付對方人傷的醫療部分~
至於肇事責任與樓主完全沒關係~所以要收啥罰單?既使樓主的車負全責,樓主也不會有罰單!
修車廠也是要樓主出強制險~車體部分修車廠負責~
你有了解樓主所説的嗎?你有看完討論串嗎?
大家説的方向都是在這方向~
有人説要樓主去頂罪?~這是不合法也不可能~警察那都有記錄~
況且頂罪不只是罰單而已~是公訴罪~
先去瞭解一下強制險的歷史原由~以及可以申請條件~
如果我跟你説對方機車騎士可以不理樓主自行出強制險部分,你嘴巴會不會張的大大的?
PS如果樓主有保第三人財損~也是可以合法給付所需負擔責任部分~
yeong666 wrote:
修車廠的老闆的意思是說 我幫她出醫藥費(出險) 他幫我出修車+烤漆的錢 這樣 不知怎麼處理比較好...(恕刪)
你今天什麼也沒做 就要幫他出險賠對方 他幫你修車?
親兄弟也明算帳 老闆把你當朋友的話 這筆早自己吃下來再順便跟你賠不是害你車被撞
他還叫你幫忙出險賠對方 明顯就是沒誠意兼把你當盤子
坦白說 車給他做 弄壞車 這已經是他要賠到底 甚至還要多跟你賠罪才是 怎麼還好意思叫你出險賠對方?
你把他當朋友 他把你當什麼?
你如果是老闆 你把朋友的車交給協力廠商 結果出車禍 你會歹勢的趕緊把車修好再賠個不是告訴你朋友害他車子撞了並且自己吃下一切
還是你會叫你朋友出險幫忙出賠對方的錢?!你好意思嗎!?
不要把商人的友情當做寶 在商言商 他只是選對他最有利的方式做 但對你不利你可以不接受
只是他都自私的選了對他自己最有利的方式做了 你又何苦要選擇對自己不利的方式呢
我想如果你沒有幫老闆辦出險
那今天定位老闆自已吃下所有責任的話,那你車子損傷的部份,他可能隨便給你回復到原來的狀態而已,例如撞到哪,就哪邊給你板板金,烤部份漆而已,就是把你的車回復到你牽去給他保養或定位時原來樣子而已,因為老闆也不會因為車子擦撞到,而把你的車子重新整理用
在來這件事是定位老闆用全車烤漆來和修車錢你交換出險部份,是全車烤漆哦這就是利益,畢竟一台車要全車烤漆要一,兩萬元,這就是各取所須,不是沒有利益的,那是你自己要評估的
人間冷暖情為貴,世事滄桑欲堅強,看你自己要不要和老闆交個朋友,如果沒幫定位老闆辦出險,那我想以後就不要去原先那間保養廠作車子了,因為修車廠和定位老闆不知會如何來看待你,或是修理費用提高,等等的
Curburus wrote:
你的車:受損部份要恢復原狀->修車+烤漆
對方騎士:醫藥費(強制險)+機車修理+其它賠償(俗稱的精神損失)
然後,事故判定還沒出來,所以各需負多少責任比例還不知道(要負責的可能要先收一張罰單)
如果對方告你的話,你可能要再多付一張罰單(恕刪)
這個部份有問題哦
如果今天定位老闆駕駛車子,不管肇事責任幾成,就算定位老闆事故100%的肇事責任,都和車主沒有任何關係哦
不知要告車主什麼???從頭到尾又不是車主開的車,是定位老闆駕駛人,已經是別人開的車,那和車主有什麼關係???更不用說什麼罰單了
車子出險和車主是兩回事,出險是指車子出車禍,只要經過車主同意車子借給有駕照的任何人,對車出事的那部車和駕駛人有事外,當然出險是要經過車主同意,車主同意不表示是車主開的車哦,一切都和車主完全無關
樓主都已經講明了,要辦出險,是借給朋友定位老闆開的車,哪有肇事出險一定要車主駕駛才能出險
yeong666 wrote:
修車廠的老闆的意思是...(恕刪)
如果今天車子是新車那辦出險後,來年保費增加或許需要算數千或萬的,不過樓主車子已是10年的車了保費增加應該只有幾百或幾千,頂多跟保修廠老闆說好幫他辦出險但來年多出來的保費,也必須定位店老闆出就好。
第三責任強制險只保對方的駕駛人,並不保駕駛人自己本身,所以機車騎士無法對自己用強制險出險,只能由樓主這方的強制險來辦出險。
烤漆的話,漆料跟金油等級有差,便宜的烤整台一萬內可打發但可能撐不到幾年,好一點的漆1~2萬的烤了或許可撐個5~10年,但剛烤好時用肉眼是很難分辨漆料好壞的,建議事前要先說清楚烤漆用料,不然萬一老闆只用便宜漆料那烤了長久來看可能反而糟糕。
整件事,幫定位店老闆辦出險騎時是OK的,因為車子不算新了保費增加不會太多,就像前面有人說的只是奇檬子的問題,還有有一些機車騎士後續可能會要求養傷期間無法工作的損失或一些有得沒的(這是許多好心人的痛呀),這部分也要跟保修廠老闆先說好.
台南溫仔 wrote:
機車騎士後續可能會要求養傷期間無法工作的損失或一些有得沒的(這是許多好心人的痛呀),這部分也要跟保修廠老闆先說好...(恕刪)
那跟車輛駕駛人有關啦~~跟車主已經無關了~~機車騎士也無法向車主要求賠償~~
駕駛人與對方騎士是侵權關係~跟使用啥工具侵權的關係不大~~
如果樓主有第三人責任險財損及傷害~~加上駕駛人是經過樓主同意用車~
對方的車損~人傷~甚至所提出的交通支出精神損害~都是可以以責任區分及額度保險給付的~
強制險>給付有單據的醫療費用
第三人責任傷害>看護,交通,精神.....
第三人責任財損>車損(照肇事比例)
為什麼修車廠要樓主說那定位師傅是朋友~
因為一般保險條約不保項目裡有說,"被保險汽車因交由汽車修理,停車場(包括代客停車),加油站,汽車經銷商或汽車運輸等業;在其處置期間所致賠償責任"~
所以修車廠希望樓主出的險是強制險,第三責任傷害+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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