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贊成以不對的手段,去批判不對的事務。更何況是以不對的手段,去批判結果正確的事務。這個案例幾乎不可能判過失致死,不過大夥兒還是繞著過失致死,據此再來批判法律、法官甚至整個國家沒救。街頭巷尾的流言,似乎比事實呈現還能說服人。
第一次發言,我是其中一輛車駕駛的同學,今天看了自由時報才知道他星期一回台中的途中發生了這件事,經過大約是這樣的,第一輛車看到逆向的機車就往外切,結果擦撞到外側護欄,第二輛車看到逆向的機車也是往外切到中線,但是還是跟那個阿伯擦撞了,機車倒地後就被第三輛車撞上。發生這件事我同學也傻了,只能說運氣不好吧,希望死者就RIP吧,大家討論就不要太激動了,時事論事,星期六再到他家去關心一下,順便了解一下。
夜雨紛飛 wrote:如果因為這樣遭到檢方起訴過失殺人罪,那這國家真的是沒天理了!最近看到很多案例,無辜的駕駛民眾都被判刑。拜託~對方不遵守交通規則,違規進而導致傷害,我方卻要承擔這突如其來的責任。..(恕刪) 想要在這個國家安樂的過生活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即使自己沒錯也要承擔他人的錯...或許那失智老人突然回復智能,想說命不久矣乾脆來幫家人賺個一筆也不一定
ctchao wrote:通常若有人騎車誤上國道,警廣都會廣播讓聽眾注意,除非是一騎上去還沒廣播就撞上了,不然有聽廣播的話應該就有機會提早閃避,減少這類憾事發生 廣播跟現實會有時間差而且還不一定會廣播到....萬一沒人打給警廣,也是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