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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撞機車

再次重申:反對機車(含重型機車)上國道
如果要判過失致死
應該是判給國道公路警察局才對
如果開車的注意力集中一點
說不定老翁可以逃過一劫
即使他犯錯在先
並不代表他注定非死不可
以國道車流量來看不會只有2輛汽車行駛,所以還是有可能會發生事故
即使他很幸運逃過一劫,其他駕駛人也可能因為他而發生憾事。
個人不贊成以不對的手段,去批判不對的事務。
更何況是以不對的手段,去批判結果正確的事務。

這個案例幾乎不可能判過失致死,
不過大夥兒還是繞著過失致死,
據此再來批判法律、法官甚至整個國家沒救。

街頭巷尾的流言,似乎比事實呈現還能說服人。
第一次發言,我是其中一輛車駕駛的同學,今天看了自由時報才知道他星期一回台中的途中發生了這件事,經過大約是這樣的,第一輛車看到逆向的機車就往外切,結果擦撞到外側護欄,第二輛車看到逆向的機車也是往外切到中線,但是還是跟那個阿伯擦撞了,機車倒地後就被第三輛車撞上。發生這件事我同學也傻了,只能說運氣不好吧,希望死者就RIP吧,大家討論就不要太激動了,時事論事,星期六再到他家去關心一下,順便了解一下。
再次重申:反對機車(含重型機車)上國道

說這句話的人

你是不是食古不化

都21世紀了 還在反對機車上高速公路

我可以反對 汽車上一般道路嗎?

samuraistyle wrote:
再次重申:反對機車(含重型機車)上國道...(恕刪)

掛梅花標的國三甲線早就有重機在上面跑啦,
07年開放至今無發生任何事故。
時代在往前走,留在原地不是好事。

夜雨紛飛 wrote:
如果因為這樣遭到檢方起訴過失殺人罪,那這國家真的是沒天理了!最近看到很多案例,無辜的駕駛民眾都被判刑。拜託~對方不遵守交通規則,違規進而導致傷害,我方卻要承擔這突如其來的責任。..(恕刪)

想要在這個國家安樂的過生活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即使自己沒錯也要承擔他人的錯...

或許那失智老人突然回復智能,想說命不久矣乾脆來幫家人賺個一筆也不一定

ctchao wrote:
通常若有人騎車誤上國道,警廣都會廣播讓聽眾注意,除非是一騎上去還沒廣播就撞上了,不然有聽廣播的話應該就有機會提早閃避,減少這類憾事發生


廣播跟現實會有時間差
而且還不一定會廣播到....
萬一沒人打給警廣,也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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