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tasyalex wrote:其實如果是觀念正確,...(恕刪) 這才是重點。道路的速限基本上應該定位在行駛交通工具游刃有餘的速度範圍內,大家都知道"車速落差"會是非常危險的車禍因素。一般汽車的最大速度約為180左右,高速公路定在110左右是合理的,便於跟上車流。就算是白牌小綿羊,實際極速差不多90KM/HR,騎上均速80KM/HR的快速道路騎個好幾公里,算了吧,有些性能好的新車就算了,10幾年疏於保養的豪邁呢?(這種車台灣到處都是呦)平平都是白牌你能限制他們上嗎?再加上體積小、穩定度低、視覺死角大、騎乘習慣差等等因素,還是量力而為吧,取消禁行機車就好了,以台灣摩托車的數量以及駕駛水平,很難有國家會開放行駛快速道路的。
alexander0508 wrote:這才是重點。道路的速...(恕刪) 不會呀= =。。現在機車尾素都可到95up就連100cc都可以到90 而80對於100cc以上基本上都很合理視覺死角大、騎乘習慣差。。。這2句我不太認同 基本上機車的死角反而小 是汽車死角才大吧??還有騎乘習慣??不少開車的人習慣也不好呀 幹嘛講的汽車習慣就比較好一樣= =騎乘習慣是駕駛問題跟交通工具沒關西
每次提到機車路權就會有人提起駕駛水準之類的我一直很想知道如果沒人去講機車路權的事就不會有人在乎駕駛水準嗎?每週國道上都會有散落物的隧道打棒球的比救護車中指的都比不上機車走在禁行車道還危險嗎?考照制度上的缺陷不只是只有機車方面汽車考照有在國道上道路駕駛過嗎?駕駛本來就應該去注意車況政府卻限制台灣民眾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洗腦去行駛在更為險的地方禁行機車的規劃還都不一定同樣是兩線道有的就有畫禁行機車有的沒畫還有的四線道只畫一條禁行機車和橋梁上機車的道路更是恐怖希望政府別再騙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