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懶啊.....收到舉報..查車主資料..因為不能直接開單告發..必需當場攔查所以要去車主所在地等.....等等等....等到最後也是一張罰單或扣牌不過..我覺得這應該已經嚴重到要送檢察官了..車牌算文書嗎?偽造公文書?
澳克拉河馬 wrote:不去檢舉,貼出來有何意義? 就知道會有你這種人出來不用砲我 是你自己沒看清楚我原文一開始就說純粹分享我文章裡有大肆的撻伐他 說他不對怎樣的話嗎若有 你可以砲我只會說不會做 我沒話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