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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要趕死卻把人撞死

我覺得應該立法通過

這種小貨車或公司的車

都要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至少要一千五百萬以上
說實在早就賭爛路上一些沒品貨車駕駛
是開貨車不是開法拉力好嗎? 耍啥帥阿

apex999 wrote:
說實在早就賭爛路上一...(恕刪)

r.i.p.

apex999 wrote:
說實在早就賭爛路上一...(恕刪)


中肯!!每天都遇得到這類沒水準的司機
台南工廠多~司機也多
我相信有好的司機
但大部分我在路上看到的都不是阿
逼車~減車~闖紅燈~市區超速等
對他們都是家常便飯~
如果沒記錯的話,司機還說他沒看到有人!

真是說謊不打草搞,應該下十八層地獄!

紅蠟筆貴族 wrote:
這位司機我遇過幾次了...(恕刪)

馬的~這叫做自已死也別害死別人,電視上一臉無辜的樣子
還說開30-40,他的30-40是英里吧
uuan wrote:
馬的~這叫做自已死也別害死別人,電視上一臉無辜的樣子
還說開30-40,他的30-40是英里吧

40mph也才64kph而已...

他說30~40
我看是30+40還比較有可能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hartgez4 wrote:
以他那個時速看來,很...(恕刪)

人的反應神經應該不到1秒才是?
看了現場的監視錄影,感覺,事故發生到衝撞現場這段時間,
影片中的人,都很自然的在做自己的事情,絲毫沒有感覺到有車子失控靠近,
這是所謂的飛來橫禍吧,祝福這些傷者早日康復,往生者家屬節哀順變...


uuan wrote:
還說開30-40,他的30-40是英里吧...(恕刪)

是音速的3、40%
蒙其.J.尛 wrote:
人的反應神經應該不到1秒才是?...(恕刪)

是不到一秒,但通常測試反應時間都是在控制變數下做的測試,受試者相當清楚自己身處在測試的情境之下
而運動員在比賽時,他們的反應時間短,也是在控制環境下,因明白自己在等待訊號以便迅速做出反應
有心理準備地做出反應 和 無心理準備下忽然需要作出反應,這中間其實是差很多的

今天這個事件中,當天下雨又是在車水馬龍的街頭 一群好友約要去吃中餐應該還會聊聊天
從意識到有車接近到發現車輛以非常理的方式接近時(車斗及車側在前)所需的時間差不多就一秒了
接下來還要考慮到車身長度該往哪邊閃,該怎麼閃,閃的過程要怎麼從機車間找到縫隙逃出
時間是絕對不夠的
更何況當天下雨,3.5噸貨車應該沒有發出甚麼輪胎打滑時的尖叫聲
抓30公尺當作預警發現距離,我想應該是差不多的(若我是當事人,第一眼喵到可能還會以為是錯覺)

雖然我的肉眼不具備測速功能,但我想那時速應該不只60....
30公尺/1.8秒 的距離,我還只是用時速60公里下去做估算

死者已矣,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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