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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的救護車和守法的四條人命!


邪 仙 wrote:
守法駕駛人車上雖有四個人,可是或許有時間可以等一等....但是救護車上的傷患雖然只有一個人...但是他可能沒有時間可以等


說得太好了

100%贊同

若今天在救護車上的是樓主的朋友或是親人

今天發的文就不一樣了

本來救護車執勤時就有絕對路權

有啥好抱怨的

我看過的救護車,在經過路口都會減速
以免被不長眼或有聽力障礙的駕駛撞到
在台灣不讓救護車的人還真多
kmd0213 wrote:
但是原則還是必須要讓原本的用路人先行,救護車並不能以在執行任務當作交通違規的藉口。


真的嗎

那這陣子的新聞,如中指蕭的做法也對摟

因為他在等紅燈

這個原則聽起來怪怪的


地球果真很危險
還是回火星吧.....
聽到警笛聲卻無法判斷方向!?

就如同許多樓上的大大們回應一樣

為何不先靠路邊觀察四周?一定要等到就護車冒出頭才知道要讓嗎?

雖然現在看大多的駕駛人已經有了好的禮讓心態

但還是有部分的駕駛人抱持著"看到救護車再說"以及"我先搶道先贏"的心態

有些駕駛人在等紅燈時更是會有"應該不是在我後面!"的想法

非得要被擋道的救護車跟一般車一起按喇叭才會有所發現...

下次遇到你鄰居麻煩請轉告他~

綜合其他大大們的發言所歸納出來的好句子:

"你車上有四條人命,但是你有時間可以等。
救護車上也許只有一條人命,但是他沒有時間可以等了。"

"當聽到警笛聲時,請先減速慢行。
如果無法判別方向,靠路邊停是最好的選擇。"

"在等待號誌時聽到警笛聲,請抱持警惕並觀察四周。
第一時間發現救護車的身影,就是擁有良好禮讓心態的第一步。"
我能說這是"欠罵文"嗎?從小學開始就教育廳到警車與救護車.救火車的警笛聲,就要讓路與放慢速度等待這些車輛優先通行,現在的用路人似乎好像老大一樣,都不懂"禮讓"這兩個字,就如同文章所說,你有時間可以等,但座在車上的人是沒時間等
C.W.U58
+1

這樣的觀念還要扯上BMW來扭曲, 真不知道在想啥?
是文字遊戲玩到瘋了嗎?
還是沉溺於有些人對你不問理由的支持?
這篇到底是你本人發的, 還是又像是其他篇為了看鄉民反應是有人用你的帳號發的?



熾月 wrote:
等到哪天真的不幸躺上...(恕刪)

mr.9000 wrote:
突然想喝可樂,只得出...(恕刪)


該怎麼說~半夜救護車上的燈應該很顯眼吧~

還有半夜經過路口 不管你是綠燈 請減速慢行 因為半夜闖紅燈的瘋子 非常之多


kmd0213 wrote:
但是原則還是必須要讓原本的用路人先行,救護車並不能以在執行任務當作交通違規的藉口。

...(恕刪)

錯誤觀念..交通規則請複習



闖紅燈的救護車和守法的四條人命這個標題是錯誤的

當救護車執行任務..響警笛時..
他的違法..就變成合法..
而本來是綠燈直行的車輛..
當聽到警笛而未禮讓值勤的救護車..
他的合法..當下就已經變成違規..

正確的標題應該是

執勤的救護車和違規不禮讓救護車的四條人命
聽到警笛無法判斷方位?

然後就繼續行走??

挖勒

這是

蝦米理論

既然都聽到了

一定要找到位置

聲音明顯代表就在你周圍

聲音模糊到完全無法判斷代表還有很遠很遠

聲音由遠至近

這就要更注意了

不要說車子隔音很好聽不到

這不是理由

因為既然隔音很好

怎會還聽到救護車聲

窗戶搖下來聽清楚點再開!

做錯還理由一堆!
義大 三分隊 大社 大樹 仁武

小弟剛好待過大樹分隊 別說遇到多少啦~~~ 反正就有人 白目~~

其實我最怕的是 榮總 與 國軍總院<802>

因為一到高雄市區 感覺會讓路的算賺到 遇到不會讓得就沒辦法 <不過大多的市民都很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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