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L wrote:
+1, 不然劃紅線是...(恕刪)
nhuhidori wrote:
真的沒人管!
我寫信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反映這事情。
這問題到最後我才知道是要反映給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處理,
那為甚麼會寫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呢?
因為我在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找不到電子郵件服務信箱,
而只有向留言板的意見信箱,而意見信箱沒辦法上傳照片之外,填寫好送出還一直出錯!
搞到我火了直接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反應,
反應之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馬上把我的案子轉給羅東林區管理處,
還給我羅東林區管理處的電話。
所以我只好自己打電話給羅東林區管理處,
電話那頭的人說:我不是承辦人,目前承辦這業務的人還在交接。
什麼?!還在交接?! 那所以是怎樣~?
電話那頭的人說:你把問題直接寫電子信件寄過來就好。
你們網站上面沒有給電子郵件信箱阿! 而且意見反應的意見信箱留言版也沒辦法用阿!
電話那頭的人說:這樣喔,工程師說修好了啦,你可以用那個信箱啦。
問題是我是要反應交通違規案件,你們沒有看到照片又怎麼知道我文章內寫的是真的假的?
電話那頭的人說:阿給你的意見信箱不能放照片嗎? 那就是意見信箱啊!
跟羅東林區管理處這樣的對話,讓我心中的怒火開始一點一點地燃燒起來!!
最後我跟電話那頭的人要了他的電子郵件信箱,
也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要了羅東林管處的服務信箱,
才順利解決寄送照片的問題。
接著就等著還在交接的承辦人羅東林管處育樂課技士回覆我。
接著我等了兩天,羅東林管處給我了這樣的回覆:
X先生您好,
感謝您的支持及對太平山遊樂區交通環境之用心,
不吝提出建言,茲因太平山遊樂區位屬高山地區,
受限於地形關係,以致部份遊客未將汽車停放於停車場內,
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本處將會同警方加強違規停車之勸導工作。
再次感謝您的建言,希望下次您再造訪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時,
您能看見我們的成長與改變,造成您旅遊不便之處,尚請見諒。
敬祝
平安快樂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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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什麼爛回覆阿!
今天一早看到這樣的信,讓我的壞脾氣又爆發了!!
我就當場回信給羅東林管處:
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我對自己在太平山森林遊樂區內看到違規事項,
必須以忍耐和自己尋找投訴管道而感到非常憤怒和無奈。
我透過了宜蘭縣警察局局長信箱、國家公園警察大隊服務信箱和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的服務信箱,
才總算得到貴單位的聯絡方式,並且親自電話聯繫貴單位後,等了整整兩天才得到電子郵件的回覆。
原來要我們提出問題申訴必須打電話,而貴單位處理方式就是簡單打打電子郵件就了事。
看到貴單位的回覆,令我非常的憤怒!
我找不到任何憤怒的字眼,來形容說明我對台灣的行政單位感到失望透頂!
在太平山森林遊樂區內違規停車,請問你要如何進行勸導?
有多少車輛是你可以在該違規車輛違規停車的同時進行勸導?
就是因為沒有辦法全面進行現場違規行為的勸導,才會有交通違規罰則來規範這些違規車輛。
申報此惡劣的違規行為,貴單位竟然只簡單告訴我貴單位會加強勸導工作!
請問我進入園區內難道沒有付門票費用?
這些違規車輛違規停車都沒有罰則,那我何必要安分守法呢?
請問地上的紅線只是畫好看的? 如果是畫好看的那以後可以不用浪費公帑!
我要再次請問貴單位,
在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內違規停車是否不必受到中華民國政府的交通違規法令規範?
面對這些車輛的違規事實,貴單位一點罰則都沒有嗎?
你就只會告訴我:"造成您旅遊不便之處,尚請見諒",這種話、這種處理方式,我不接受!
因為我看到了一個不負責任的政府單位面對交通違規違法的狀況卻置之不理!
要是今天因為這些違規車輛使行人無法順利走在人行步道上,
而走在平面道路上發生交通意外,貴單位還要告訴我這些交通違規車輛都不必負責?
這什麼爛回覆和處置! 貴單位憑什麼還拿平安快樂來回覆我!
今後在全台灣各個國家森林遊樂區內遊玩,
還看到如此的品質和服務,根本讓我對國內的旅遊失去了僅存的信心,
而貴單位也自行踐踏了太平山森林遊樂區的尊嚴。我寧可拿錢到海外旅遊去,也不要再國內受氣!
請你今日內回覆我以上問題,不然這些交通違規狀況我就請總統信箱或是媒體報料投訴來評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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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是氣到超想用三字經回信給羅東林管處,
修養太差...修養太差...修養太差...
..(恕刪)
你真的很熱心
直接投書媒體吧
我不會像其他有些人冷嘲熱諷講一堆什麼
"警察都不管了 你管什麼?"
"你住海邊喔 管很大耶"
"那麼愛抓違規 不會去當警察喔"
我支持你
既然沒人管
下次試試看
開一台破車停在路中間
然後人站在旁邊看加全程錄影
擋到路上車...不管
有人按喇叭...不管
有人要砸車...告他毀損
警察最後來管了
頂多開你一張
在明顯妨礙他人通行處停車...600元
看看有沒有人會來管
最後
如果園內紅線是不開單的
那就塗銷紅線
或是
大家都來停紅線
linpredator wrote:
警察最後來管了
頂多開你一張
在明顯妨礙他人通行處停車...600元
您忘了~
這裏面沒有警察管的~~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linpredator wrote:
警察不管亂停車可是如...(恕刪)
在我收到羅東林管處的第一封回應之後憤怒地也回信給羅東林管處,
而羅東林管處也再當天下午五點多一點回信給我,
而回信內容如下:
Re: 回覆: 關於太平山森林遊樂區內交通違規事項 (案件編號:1795-2) X先生您好: 有關 台端提供遊樂區內違規停車部分, 茲因本處無司法權開立交通違規罰單, 已於投訴時將相關違規資料函轉警察單位依法處理。 敬祝 平安快樂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敬上
而承辦該業務的林科長也在隔天與我聯繫並說明了整個狀況。
就如"綠茶可樂"兄所言,林管處第一封的回應只是讓我瞭解他們知道這件事情,
但還沒有告訴我他們會另外做什麼樣的處理,而我就氣急敗壞地速速回信要求給個合理的回應。
在此對如此修養不足而做出的衝動行為對板上網友和羅東林管處致歉。
羅東林管處的林科長回覆說,他們沒有裁罰的權利和能力,所以要請宜蘭縣警局協助。
但宜蘭縣警局竟以:"該管理處已於土場設站售票管制人、車,且無公告或同意本局將園區內道路納入執法範圍,故無法依現行交通法規予以舉發。"之理由不接受此案件。
而羅東林管處林科長也要向宜蘭縣警察局局長申請會面商討此事,卻以局長臨時有事而無法會面之理由避開會面。
羅東林管處林科長也準備行文申請,要求宜蘭縣警察局將太平山森林遊樂區納入宜蘭縣警察局及宜蘭縣警察局交通隊的管轄範圍內,因為從民國72年起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雖規畫到羅東林管處管理,但在園區內仍有宜蘭縣警察駐守並進行交通違規的取締工作。
但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說:就算你申請了,這次的交通違規也不會做出裁罰,因為是在納入管轄時間之前的違規案件。
羅東林管處林科長聽了便說:過往也有過由宜蘭縣警察局取締太平山森林遊樂區之交通違規時,宜蘭縣交通隊竟然說:不清楚。
對此回應,林科長又問對方說:那之前在山上取締的交通違規是不是要作廢並且把錢回給被取締者? 很令人傻點的是宜蘭縣警局回覆林科長說:不清楚。

聽到如此回應,我想,要是上媒體的話,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某些人會死的很難看吧!
所以,整件事情如果一開始就由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處理的話,我也不會動這麼大肝火還到處詢問此違規事件是歸誰管轄。

而我自己問到這進度之後,讓人覺得政府單位相當令人頭痛,不過不反應就不會有改善吧?!會改善嗎?還是不會改善吧!
辦公室內的長官聽到我在投訴政府單位,他就認為這事情不會有結果,覺得我不應該浪費時間在這上面。其他人都覺得我太嚴肅了,隨便停車到處都有為什麼要特別為了這種事情浪費自己的時間和電話費。甚至還有人對我說:你在這打工上班賺的不多,這樣投訴政府單位會讓公司的主管覺得我很難搞。

喔~天那!....現在的人是怎麼了? 難道覺得大家都覺得這些車這樣做也沒關係? 方便就好?
搞得我自己很矛盾,是不是真的少管閒事才不會招人是非呢?
不過態度很好也很積極的羅東林管處林科長聽到宜蘭縣警察局如此回應,也令他自己相當生氣。希望他能順利解決這個問題。給他一點掌聲鼓勵他繼續辦下去,因為
我不抱太大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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