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我車禍了 請大家幫忙 給點意見.....3/12上午9點37在台南崑山科大門口

jcpapa wrote:
1.光方向燈跟轉彎同時就已經是肇事原因了...(恕刪)


想請問,為何後方車輛不保持安全距離?
這跟方向燈跟轉彎同時有何關係?

jcpapa wrote:
2.對方違規是既成事實,但是不代表可以撞他。...(恕刪)


首先機車駕駛也是違規(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逆向行駛)
此外若機車不逆向超車或保持安全距離等前方車輛完成轉彎動作那不就不會發生事故

jcpapa wrote:
3.該路段壅塞,機車要從右邊經過是困難的,前方又有一台龜車不知道要幹嘛?
右邊不能超車,只好從左邊,如果迴轉前10公尺就打方向燈,機車還會超車嗎?
機率會降低,許多政府訂定行車準則不是隨便訂的。...(恕刪)


這段話無法合理化機車逆向騎車

舉個例子來說:
我窮到沒錢吃飯然後去搶劫被警察抓到
然後上法院時跟法官說因為我很窮所以才去搶劫,所以法官該判我無罪..
(然後人人都要警覺小心,是否忽然會有人因為窮到沒錢吃飯而來來打劫自己)
您的意思是這樣嗎?

另外抓您所說的"政府訂定行車準則不是隨便訂"跟"防禦駕駛多一點"
如果該騎車騎士有遵照交通法規跟有防禦駕駛的想法
今天就算是前方的車輛沒打方向燈而左轉
那機車騎士也不會撞到前方的車輛,更不會有逆向行駛超車的事情發生


況且一般單線雙線道以上的交叉道在路口處是不能變換車道的(有畫雙白線)
更何況機車是逆向行駛對向車道捏
就就交通法規來說
後方車輛必須等路口前車完成轉彎動作後才行通過
否則跨越雙白線就是違規

還有法規是有說超車時是以左邊車道(內側車道)為主
但沒有說過可以利用對向車道(逆向)超車

另外就是所謂的直行車輛路權最大是指轉彎車輛遇到對向直行車輛主要幹道直行車輛時才成立
在同車道上直行車輛路權最大這條法規的成立是有問題的


PS.說真的啦~光是用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逆向行駛就可以咬死您的論點了
痞子馬~

a670914 wrote:
想請問,為何後方車輛...(恕刪)

你一始就說錯了
機車逆向並不是在汽車後方,這跟有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沒有關係,
你認為轉彎跟打方向燈同時是對,請你不要開車上路。
我並沒有要將機車違規合理化,
你說的"後方車輛必須等路口前車完成轉彎動作後才行通過"
可是前方車不打方向燈,只是10~20的龜速前進,守法的人跟在後面慢慢龜
不守法的就像那台 機車依樣
回到先前我說了
如果依照規定前十幾公尺就打方向燈,機車逆向超車的機率會降低。
還有迴轉須要看前面對向車道嗎?不用看一下照後鏡嗎?
機車沒有防禦駕駛所以現在躺在醫院,板主也沒有所以發生事故,
別人不想活亂來,你也要跟著別人亂來嗎?
迴轉時多注意一點,也用現在再煩惱,

可是問題很多人開車都是自我感覺良好,
連我朋友也是,說也說不聽,還是高學歷,
最簡單同向雙線車道
內側車道接高架道路,外側接一般道路。
要上高架在適當的距離就應該行駛內側車道,
他老兄卻要走外側車道,然後在前10公尺切進內側車道。
沒車就算了,問題車子很多,往往停在兩個車道中間。
jcpapa wrote:
你一始就說錯了
機車逆向並不是在汽車後方,這跟有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沒有關係...(恕刪)


"在車道內側雙黃線缺口處向高速公路方向迴轉(車速10-20)結果一台摩托車 從我左側切過導致我汽車前方卡到他" 這段是樓主說的
若該機車不是在內側車道且在樓主的車輛後方,那台機車如何逆向超車?

PS.是10-20Km/h的車速迴轉,並不是10-20km/h的速度直行

jcpapa wrote:
你說的"後方車輛必須等路口前車完成轉彎動作後才行通過"
可是前方車不打方向燈,只是10~20的龜速前進,守法的人跟在後面慢慢龜
不守法的就像那台 機車依樣...(恕刪)


的確只能慢慢龜,若不想慢慢龜而變換車道就保佑別發生事故
切換車道而發生事故,肇事責任比例通常都比較高

jcpapa wrote:
還有迴轉須要看前面對向車道嗎?不用看一下照後鏡嗎?...(恕刪)


在內車道要回轉何必刻意看左照後鏡?(內側車道左方不該會有順向車輛出現)
要注意的是對向跟其他方向車道的車輛才對

jcpapa wrote:
他老兄卻要走外側車道,然後在前10公尺切進內側車道。
沒車就算了,問題車子很多,往往停在兩個車道中間。...(恕刪)


您的案例跟樓主的案例完全不同
此外高學歷不代表有高道德(駕駛道德)

------------------------------------------------------------------

jcpapa wrote:
別人不想活亂來,你也要跟著別人亂來嗎?
迴轉時多注意一點,也用現在再煩惱,。...(恕刪)


別人不想活亂來,跟我沒關係
不過只要站的住腳(肇事責任不在己方),別人不想活亂來而影響到我
自然不用跟對方客氣



還有您說的是平時道路駕駛須注意的情況
跟法規面是不一樣的

就是因為有人不遵守法規才會有那麼多需要注意的防禦駕駛觀念

痞子馬~
3月12日的車禍

4月12日前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的初判會出來

我們不就知道機車逆向是否被認定成肇事主因了

現在吵翻了也沒用

省省吧

a670914 wrote:
(恕刪)...汽車已經在內線車道且就樓主描述撞擊點應該是在左前方保險桿
那這樣的話,只能說那個機車騎士算運氣好沒被對向的車直接撞飛

關於這點
因為這條路當時車流量不小 只能等到前方紅燈後才轉彎
所以當時其實是前方紅燈我才迴轉...為何不到崑山科大前迴轉 當時判斷到那邊也是要再等紅燈才能回 所以趁這個紅燈迴轉就好
他被撞到時 對向跟我前方根本沒有車子(要迴轉速度慢...前方車子已經離我有一段了)才沒造成更大的傷害 這點倒是萬幸.... 不過其實當時連我後方也沒汽車 我有確認過了
所以撞到我也非常驚訝 撞到當時 我是注意前方有無來車 根本沒時間看側後視鏡....(這路段摩托車很多從其他巷口或店家跑出來)
另外因為我人上班與台南不同地點 有申請現況圖跟照片
等禮拜五拿到再給各位看看....
禮拜六他想找我談 這點我在想要不要等分析表出來再談?
分析表還要2個禮拜....也不知道他在急什麼?

a670914 wrote:
"在車道內側雙黃線缺口處向高速公路方向迴轉(車速10-20)結果一台摩托車 從我左側切過導致我汽車前方卡到他" 這段是樓主說的
若該機車不是在內側車道且在樓主的車輛後方,那台機車如何逆向超車?

PS.是10-20Km/h的車速迴轉,並不是10-20km/h的速度直行

這跟安全距離有關係嗎?
你的邏輯有問題
還是不要開車
都已經是逆向(平行)了哪來的前後安全距離
變換車道撞平行車道就說人家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我都已說過了
該地區交通壅塞
在該路段要迴轉 我都盡量開到巷內繞一圈再出來(富邦那邊)
不然就是到崑山大門那邊迴轉
說實在的那邊要路邊停車也很困難
之前常去千葉(倒了)因為有停車場,

如果你覺得對
你高興就好。
車主迴轉沒有錯(他說有缺口),但是我記得7-11過後就是崑山大門,哪來缺口??那是路口有停止線
轉彎跟方向燈同時,你覺得他是對的,我的觀念等同沒有打

我想請問你的交通工具以及出沒地點,因為我要離你遠一點
說人不守法之前先問本身自有守法嗎?沒有違規過嗎?

人是很奇怪的,平實都是很守法的,但是有時候就看到黃燈會加速通過,結果通過前變紅燈
還是闖了過去,沒發生事故事其他駕駛有防禦駕駛保護了違規的人。

沒人想發生車禍,這個事件到法院也是比利分攤,
jcpapa wrote:
這跟安全距離有關係嗎?
你的邏輯有問題
還是不要開車
都已經是逆向(平行)了哪來的前後安全距離
變換車道撞平行車道就說人家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恕刪)


逆向平行之前是不是跟在樓主的車輛後面,否則哪來的逆向超車?(除非機車有辦法從頭到尾都是逆向行駛)
到底是誰的邏輯有問題?
此外保持安全距離,遵守車輛行駛動線是不是就沒有逆向超車的問題產生
到底懂不懂前因後果阿

那乾脆整條路都給您開好了
法律也給您定就好了
逆向行駛最有可能是主因
難道您不懂嗎?
中華民國有哪條法規有說車輛可以行駛在對向車道?

jcpapa wrote:
我都已說過了
該地區交通壅塞
在該路段要迴轉 我都盡量開到巷內繞一圈再出來(富邦那邊)
不然就是到崑山大門那邊迴轉
說實在的那邊要路邊停車也很困難
之前常去千葉(倒了)因為有停車場,
...(恕刪)

jcpapa wrote:
人是很奇怪的,平實都是很守法的,但是有時候就看到黃燈會加速通過,結果通過前變紅燈
還是闖了過去,沒發生事故事其他駕駛有防禦駕駛保護了違規的人。
...(恕刪)


那是您避免危險跟避免遇到小白亂闖亂衝所做的防護措施
沒人說您的行車觀念是錯的
基本上我也認同您的行車觀念

此外我不認為這是有防禦駕駛觀念的人保護了違規的人
這是有防禦駕駛觀念的人保護了自己才對
保護了違規的人是保護了自己之後才附帶出來的結果

我想沒有任何一個有防禦駕駛觀念的人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違規的人吧,
所謂的防禦駕駛最主要的目的是保護自己才對


jcpapa wrote:
我想請問你的交通工具以及出沒地點,因為我要離你遠一點
說人不守法之前先問本身自有守法嗎?沒有違規過嗎?...(恕刪)


該地段我根本不熟,只能從樓主的說詞來判斷當時的大約情況
此外違法就是違法,這跟自己有沒有守法有啥關係?
難道我超速的時候,就不能說對方違規迴轉嗎?
法官有官司纏身就不能審判罪犯?
這根本是兩碼子的事情

只要是違規,違法就是事實
是您的觀念要釐清才對

我以前也發生過事故
左轉彎被機車擦撞,但是對向的汽車都已停下來後我才左轉
且事故發生時車輛已經完成轉彎動作(車身回正)
但就是該機車沒注意前方路況(前方汽車都已停止)從路肩衝出來
由於路權是對向直行機車比較大,我也只能鼻子摸著該賠就賠
(開車十幾年也就發生這次事故而已)

可是樓主的情況又不同
如果撞到樓主的是對向直行車輛
那情況就完全改觀
是非的判斷要搞清楚

請注意
法律位階是大於道理跟人情的
只有道德是在法律之前而已,但是道德無實質上的約束力所以才有法律的產生

當然沒人會想發生事故,樓主的情況到法院上一定是照比例判決
但是重點就是在於比例的差別
沒人說樓主一定是免責(在台灣免責機率太小了)






痞子馬~

a670914 wrote:
逆向平行之前是不是跟...(恕刪)

跟那種人吵根本沒完沒了
他有沒有車開都是問題...
話說我今年1月1號也出車禍
撞我朋友他的車
最後推測可能是最前頭的車子遇到綠燈要變紅燈時急煞
那在清境路上所以車很多
結果很多車都急煞~~我來不及就撞上了
前面說的理由都不成立!!因為我沒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結論機車有保持距離的話我相信他可以躲過這問題
很多機車騎士仗著自己車子小所以很喜歡在道路亂竄
之前我也遇到一個事情
我在大轉彎!!很大的轉彎
有2台機車在大轉彎壓車超我的車!而且都沒戴安全帽!!!!
結果第一台一個女的很厲害的過去了
第二台的男生擦撞到我的保險桿
我就追到那男生旁邊
誰知道他看到我就想跑我就跟在他的左邊車道跟他要看他車牌
結果誰知道他可能要躲我趁轉彎轉進住家前面空地
結果他車速過快我只聽到碰一聲..
所以!!機車騎士不要認為汽車都要讓你們
自己守法一點比較重要

a670914 wrote:
逆向平行之前是不是跟在樓主的車輛後面,否則哪來的逆向超車?(除非機車有辦法從頭到尾都是逆向行駛)
到底是誰的邏輯有問題?
此外保持安全距離,遵守車輛行駛動線是不是就沒有逆向超車的問題產生
到底懂不懂前因後果阿)

你的意思是說
同向雙線車道的A車跟B車
剛剛同車道前面A車跟後面B車
B變換車道成平行車後
A車也變換車道撞到B車發生事故
這樣是B車的錯囉
這樣的觀念對嗎?
都已經跑到車頭了還在說安全距離
而且這並不是追撞事故

還有機車是否有逆向還沒確定
該路段迴轉需要迴車
有人緊貼雙黃線
但是有人會開得靠右一點
如果機車沒有跨越雙黃線就沒有逆向問題
這樣就是從外側車道左迴轉撞到平行機車
筆錄上傳來看一下比較清楚

你看到有人闖紅燈
也不人因為已是綠燈就可以直接前行打他撞下去

我還是回到我的觀點
10~20龜速前進
要轉彎時才同時打方向燈才是肇事主因

如果龜速同時就以打方向燈
告知後方車輛要轉彎
這樣機車逆向的機率會變小
IEOWOF wrote:
跟那種人吵根本沒完沒...(恕刪)

這樣叫做吵阿

平行車哪來的安全車距
你告訴我

觀點不同就說別人在吵

看請楚吧

結果一台摩托車 從我左側切過導致我汽車前方卡到他 結果他摔出去 右上紘骨骨折及幾處擦傷 摩托車損毀 外殼破裂及漏黑油
就我的觀點
我是在汽車內線道且位於雙黃線缺口處迴轉
雖然我打方向燈時機與我迴轉時機相同


如果你覺的得這樣對
你就對吧
你有再打方向燈嗎?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