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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規來說,若已達國道速限,能否在內線持續行駛?高公局的回覆.


lysazure wrote:
看了前前後後不少的討論,小弟很好奇是如果以速限100的路段為例,

一、龜車的定義是什麼?

二、如果以錶速或GPS顯示 107~110的速度行駛,是否要讓出內車道?

三、承二的速度行駛內車道,看到後車(非常)快速逼近,是否就要讓出內車道?

四、承三的情形,這時如果中間車道的車正好和您的車速相近,您又不想開到110以上有增加被照像的風險,這時要如何處理?

五、車流的定義是什麼?一輛車就算還是要多輛車?

有板友可以解答一下嗎?感恩


目前爭辯雙方,比較偏向天秤兩邊極端的說法:
1.內側車道主要作用為超車道,其次為車輛通行作用。因此不能長時間占用內車道,只要會妨礙後側車輛超車,就要讓出來給後方車超車用。
2.內側車道主要作用跟其他車道相同為車輛通行作用,其次為超車道。因此只要開得夠快,後面要超車自己換車道找縫鑽。

兩種說法請自行選用,選邊站了以後,即使作法有點打折,你的問題都應該很好判斷。

ragexyz wrote:
在無法借助專業標準設備下

一切只能依賴車輛之儀表板速度

換言之

只要我的車輛已是最高速限行駛

就不構成違規
...(恕刪)


此言差矣

警察取締超速豈能用車輛之儀錶板速度最為依據?

誰能保證不會有任何誤差?

那儀錶板壞掉了我就能說我都沒有超速嗎?
murmuring wrote:
...
有沒有哪位朋友計算過,在時速100到110km的速度狀態下,一台時速110km的高速汽車要在「不加速」的狀態下超越前面一台時速108km/Hr的汽車,在維持前後安全車距大約50M的前提下,他大概要花幾分鐘才能完成超車?
...
從流通的觀點,交通部真的該教育民眾的,不是死守不超速的法令,而是在相對安全且不妨礙他車的前提下,真的讓用路人將內側視為專用的「超車道」來使用;超完車就將超車道還給公眾,讓有需要超車的下一位繼續使用!
這樣,高速公路才真正能夠名符其實的成為安全的高速公路。現在這種死守速限上限的僵化規定,只會讓更多需要超車的用路人採用「花式超車」的方式遊走於內外側車道之間。高速公路反而是因為交通部的食古不化,讓很多用路人冤死在不當的超車方式之下!

速限還是有它的容許值,
速限110,
大約可以開到120,
會想超一部108的車的人,
不會只用110的,
除非他用定速,
又不願解除.

而你提出的這個方案也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但要認定在內線超速是在超車還是藉超車道在超速可能不容易,
除非跟國外一樣,
有警察開民車在國道上錄影才有辦法.
murmuring wrote:
所以,汽車廠設計排檔上取消over drive的按鈕,一定要它的道理!...(恕刪)

OD 檔的設計是和每家車廠車款的設計理念有關,
這位大哥您扯到哪去了?
難道有 OD 就不能 KICK DOWN 嗎?
不是嘛!
所以以這個回文來說 , 如果該路段限速 110 ,
一台車沿路 110 開內線,就算警車尾隨錄影也不能開單處罰 ,
因為回答第二點說並不構成違規 ...
但是如果沿路跑 109 那就不行了,應為不是最高速限 ,
可是有快樂表的問題,還有警車測速器也有誤差值 ,
所以就算 105 甚至 100 跑內線要開單可能也有爭議....

所以高公局只能"宣導" , 不能強迫 ,
沒有強迫的手段,要大家有"共識" 好像很難達成吧....


Roker wrote:
在歐洲國家慢車讓快車...(恕刪)

那個國家?
他們有速限?
超車道有規定可以超速?
不是在挑釁,
只想知道和我們的規定是否相同.

因為台灣還是有速限的,
我是認為守規的人要讓道給違規的人道理何在?

咪芮哆 wrote:
樓主為何不用最新修正...(恕刪)

感謝提供資訊,
有空我會再寫去問的,
聽聽他們怎麼說.
咪芮哆 wrote:
主為何不用最新修正的條例請高公局解釋??交通法規就很明確規定大貨車不得佔用中央車道行駛,佔用依法可罰
參考"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之二"
但小型車確不明確規定內車道=超車道規則,宣導"內車道為超車道"有啥屁用..(恕刪)

小客車時速80以上的龜車可固定行駛中線,中線小客車要超越前方的龜車時才要超車,
對於行駛中線/外線的慢車而言,才有所謂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因為超車也不能超速,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車是"全時超車",本身已在超車,就沒有超車道了!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並不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所以,最內側的車道並不是超車專用道, 而是叫做「合法速限的快車道」!

大貨車的最高速限低於小客車,是屬於慢速車,只能行駛「最外側車道」,不得佔用中線,
對大貨車而言,緊鄰外車道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就叫做「中線是大貨車/客運的超車道」。
要是依你對「超車道」的見解,小客車走中線則是佔用「大貨車的超車道」,小客車也不能走中線囉!?

其實以真正最高速限110一直行駛在內側車道,不會有人嫌他慢啦!
只有違規超速,又以為「超車道」是「超速專用道」的白爛才會嫌110慢!
但明明超速會被罰款,大家都在小心別被測速照相拍到,怎麼可能「超車道」是「超速專用道」?

要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當然可以,但必須時速表夠準,
至少要用GPS校正時速表,且以最高速限行駛,別把快樂表當做真的時速,以免變成龜車!

開在內側車道,若沒有定速裝置,則必須盯著校正過的時速表,不能開太快超速,也不能開太慢龜速!
高於最高速限10公里,超速罰單3千起跳;在內線低於最高速限10公里,龜車罰單也是3千起跳!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joey5 wrote:
那個國家?
他們有速限?
超車道有規定可以超速?
不是在挑釁,
只想知道和我們的規定是否相同.
因為台灣還是有速限的,
我是認為守規的人要讓道給違規的人道理何在?

所以就又回到我之前請問過你卻閃過沒有回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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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重點在於,你怎麼「確定已達速限」,
換句話說,你怎麼「確定後方被擋住的車子一定是超速」?

很有趣的是,我還真沒看過哪位網友有本事確定自己的車一定達到速限,
卻有不少人可以理直氣壯的說後面的車子已經超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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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以為你不是屬於理直氣壯的那一類人,不過看來似乎我想錯了。
DSNT wrote:
所以就又回到我之前請...(恕刪)

其實我有回的,
不知為何不見了...

表速115時,
GPS約為120,
和俗稱的快樂表剛好相反,
表速反而比GPS顯示的低,
有人可能會說GPS上的值和測速槍打出來的也有差值啊,
不少同款車的車友已經用紅單證明了表速+5和測速槍打出來的差不多,
也就是和GPS上的值差不多.

http://www.suvlife.net/viewtopic.php?f=75&t=25353

我大部分都開表速110~115,
GPS值大約115~120,
在某些車子的快樂表上已經快130了,
所以我確定已達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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