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車主有空的話可以去警局檢舉小弟是蠻認同這種正義的行為...#第43條第3項的條文#第四十三條 (汽車駕駛人之處罰|危險駕駛及噪音)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二、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如因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右下角小平面圖看的出來是兩線道交會成一線道應該是樓主向右靠時(相對來說)未注意右側車況,使得小凹差點去撞地下道出口的側牆!!!其實在影片13秒多,14秒時就看的到右側有黑影了,當時就在出地下道口!小老頭說的是"因",影片呈現的是"果"客觀來說:1.交通標示規畫不佳2.兩車爭道將心比心!!
道路道德嚴重敗壞,什麼流氓開車都遇過,甚至遇到開小貨車的惡意衝撞過馬路的小朋友,我也看過計程車司機惡意去撞騎機車的老伯,今天看這影片真的一肚子火,所以我也不想買什麼好車,馬路爛、路上的車沒規矩、停路邊還要鎖一堆。
384913d wrote:右下角小平面圖看的出...(恕刪) 不曉得 這樣子要罰多少 阿木 我在這 ......... 正妹 我在這 個人推測 :1.喇姬 .2.出來了 (建議 該車車主 往後勿在車上 使用樂器)3. 道路小甩尾測試 . 也許該車主以為車子底盤 與evo 共用.4. 車主嗑藥 (或是忘了吃藥 ) .抑或是酒駕 ....5. 他想紅 . ( 是否應感謝後方車輛有 行車記錄器 )檢討:車主記錄器 韌體版本可能需更新? why車號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