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次在中山高只要看到這家公司的貨車,閃邊讓牠就是了!
強烈呼籲政府應該吊銷這種明顯構成公共危險罪的惡劣駕駛執照,終生不得再考。
j75660411 wrote:
某交通公司名言:
寧願撞死他 也不要讓他殘廢
放心 公司有保險的
saab555000 wrote:
有聽過...
這句話真的很恐怖
如果不小心壓到或撞到人怎麼辦?
做法:直接壓死或撞死!
原因:撞死人一次賠完就好了
如果是殘障或植物人那要賠得更多花的時間也更多....
是怎樣!!?? 這真是太離譜了!想問如果是壓到撞到自己家人呢!?
太多法條要修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