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

私人停車位可以停機車唷


我應該告他嗎 wrote:
那我可以問一下嗎私人...(恕刪)

你只要不超過所有權範圍,想停十台都隨便你,
但....前提必須是獨立產權,
如覺不合理就上告法院,讓公權力來審判囉!!
岔開話題一下sorry

我看到LVT P5了耶

是模型嗎?

請問紫大去哪買的?
有時候我常想
這些管委會是吃SHIT的嗎?
管這幹嘛?這不也是住戶共同遴選出來的嗎?
老子我花錢買車位
你管老子停啥車種?
領有中華民國發的機器腳踏車的執照跟大牌
不能停嗎?
花錢還要給人管是怎樣?
還有
有人說到若是停車格同時停了4輪跟2輪
啥有礙觀瞻或不好看或是點點點的
阿地下室是要多美觀多漂亮多順眼多乾淨?
不就是個停放交通工具的地方而已
是要漂亮順眼乾淨給誰看?住戶?管委會?
要美觀漂亮不會貼磁磚裝水晶燈座地下鋪EPOXY或PU
果然
管理的人都是腦殘的


JamesWK wrote:
依照交通法規中的規定...(恕刪)


這裡不是自家大樓地下室嗎,我怎不知道交通法規管這麼廣,若真違法,管委會會告輸嗎

花了一大筆錢買了個停車格在使用上還要被限制

你的觀點跟管委會的理由都一樣令人無法認同
只要不影響到他人或堆放危險物品~

範圍內愛停幾台停幾台~管你啥狗屁管理條例~

這麼多人愛當風紀股長~住戶願意配合還真當你的規定有效力咧~

買斷的停車位=私人土地

真想管那麼寬~把車位買回去免費給我停~你愛訂幾條規則我都遵守~

阿虫 wrote:
這棟大樓的管委會是不是都住海邊的....無言無言

看的寬..也管的......
這社會病了...
這個民族就是喜歡擁權壓人,每個小地方稍有權利的人都自以為可以當山寨王。
國家訂的標準普遍不能被信任,人治是王道,人情味是拘束力,每個山寨都有他的私刑。
這篇新聞出來真的令小弟我振奮異常!
因為我自家中和大樓社區也是禁錮機車停入地室十幾年了!
現在有了這前例背書,使我更加有信心去爭取
但問題來了,我總不能像這則新聞事主硬停然後被開罰後再上告法院
但以社區惡勢力委員們的結構來看,小弟我根本無法說服及撼動他們

所以在此請教各位先進
小弟我開怎麼做?要走什麼流程?
別提參加住戶大會或提出區分所有權人公投
我們這邊真的惡勢力入侵,年年都是那些人當選
明明是無給職,卻有辦法也一直佔戀著那些頭銜
很顯然的是有油水可圖,享有利益及特權

所以我真的很頭疼,該怎麼來爭取我該有的機車停車權益呢?

hermas wrote:
台北縣有位民眾,因為在自己購買的地下室汽車停車格中,停放重型機車,兩年下來,遭到大樓管委會以違規為由,開罰3萬多元,羅先生氣不過告上法院,結果法官認為,管委


天阿 是我的房東耶XD
一開始拍到拿台紅車就覺得眼熟 看到人之後 果然是他XDDD
管委會是什麼小朋友呀
最好權那麼大啦
不要說停機車,停三輪車也輪不到管委會管
真是笑死人
要是我不但要告他們,還要他們賠償精神損失
外加妨礙自由

ukyo1980 wrote:
這篇新聞出來真的令小...(恕刪)

你如果有在注意這條新聞播報的後續發展,

你會知道...此新聞大樓的管委會在收到法院判決後,
已經決定修改管理規章,將機車納入可停車的範圍了....
  • 2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