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Feng wrote:不同車款的儀表測速本...(恕刪) 不管車子錶速誤差多少,後車閃個燈, 就是請前車讓一下,因為再跟下去, 只有兩個結果,一個是撞上前車,一個是必須放慢一點點跟著前車,又, 後車明明能比前車快, 為什麼前車就是不讓一下? 不管是加速或先讓到中線, 都可以.我超車不喜歡拖泥帶水, 要超車就要一氣呵成, 你開116 很好, 不龜, 但我能以126 超過並拉開車距, 再降到119 行駛. 126會被拍, 有罰單我自己負責.
flycode wrote:你可以要內側車道要以"準確的時速表"最高速限行駛,別在內線龜!但不可以要最高速限行駛的車,還要駛回中線。要不然,建議你閉嘴比較好! 別再害人了! 不知道甚麼叫"準確的時速表"?所有車都是一樣的嗎?同一輛車,新胎與舊胎,車速就可以相差到3KM/H請問現在大家的時速表都是一樣準的嗎?有誰的最高速限實際速度是相同的?所以單討論內車道,當大家都以表速110在跑,如果後車追上前車時,那前車要不要讓?
如果是早期開車的我,遇到後面閃我燈,我會看心情來決定讓不讓,因為我都開115左右,但上了01後,我知道讓後車超車是一種美德,所以我會讓他。但如果是那種一路都開遠燈逼近的車,吼~~抱歉我會把後霧燈打開來(看我頭像就應該知道,這是原廠附的霧燈不是加裝的唷),讓他知道一直被強光刺眼的感覺,比誰比較會忍
CCL wrote:不管車子錶速誤差多少...(恕刪) 如果您是執勤中的救護車、警車或者是總統車隊,他當然應該要讓,問題在於您不是,而他也不是法訂的龜速車,以發文者提到的 116Km 絕對不算龜速。小弟和您一樣不喜歡遇到這種開得比自己慢但又沒有錯的車檔在前面,要怪也只能怪我們自己生活步調太快、太沒有耐心了...您緊貼著對方的車要小心,萬一對方有後照行車記錄器是可以檢舉您逼車,再者,萬一他的前方有狀況,您又沒保持安全距離,這一撞責任可是會算在您身上的!
adidas6827 wrote:但如果是那種一路都開遠燈逼近的車,後抱歉我會把後霧燈打開來(看我頭像就應該知道,這是原廠附的霧燈不是加裝的唷),讓他知道一直被強光刺眼的感覺,比誰比較會忍 如果這是 facebook,我會很想按一個『讚』,真的很討厭後方車輛持續開遠燈的刺眼感!
whiteme wrote:上周六下午開車下雲林...(恕刪) 我只覺得,有人佔用超車道,很喜歡把自己定義是"最高限速"而佔在內車道.最後情況就像您的情況一下,後車閃前燈叫讓路,讓了路,再切回內車道,繼續換他閃,一閃一閃亮晶晶。為什麼那麼多人喜歡爭這內車道,再來論道理呢?您確定你速度是最高速了,說不定對方表速到了130KM/H,你閃他,他覺得你超速違規駕駛要給你教訓,才對你閃閃閃吧?是否"最高限速"?是警察的測速器說了才算,不是您我車表才是標準!禮讓內車道真的有那麼困難嗎?真要為了一條道路就搞到開車心情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