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規則上99-1-1也沒說不能行駛內側車道,只是說請在外側兩車道,你從外側開始數兩個車道就對了,誰叫你管有沒有內側車道!如果超過兩個車道才會產生外側數來第三車道應該禁止機車行駛,當然地方政府高興開放就開放!為何你要一直鑽牛角尖?華人文字的遊戲是看主事者愛怎麼玩就怎麼玩不是嗎?
答案是不行這個問題在警大交通系今年六月份的學報有提出來過路旁未設有兩段式左轉的警告標誌和待轉區而內側仍劃有禁行機車四個大字仍然得兩段式左轉現階段你就算申訴也還是不會過但警政署目前已經會同交通部研議改進政策!因為我也是看到這份學報才了解到這個問題,所以可以幫你解答!
odysseus99 wrote:答案是不行這個問題在警大交通系今年六月份的學報有提出來過路旁未設有兩段式左轉的警告標誌和待轉區而內側仍劃有禁行機車四個大字仍然得兩段式左轉現階段你就算申訴也還是不會過但警政署目前已經會同交通部研議改進政策!因為我也是看到這份學報才了解到這個問題,所以可以幫你解答! 混帳官員就會有混帳法規的產生!一個簡單的左轉可以搞到讓人民無所適從,從30年前禁到現在官員們竟然還在研議改進政策?代表當初實施禁行機車時根本就沒有規劃,想畫就畫,混帳!弄到騎機車要注意的標誌標線比開四輪車還複雜,各地政府各自為政各自解釋法規,說好聽是地方自治,講難聽點就是沒有標準,什麼時候可以廢除禁行機車??至少玩法要一致,到處規定亂七八糟的,政府難道不用負責,只要人民繳罰單而已,混帳!
tansywen wrote:什麼時候可以廢除禁行機車...(恕刪) 我幾乎可以確定不可能.......除非1700萬騎士醒過來難度太高了!我也想罵聲:混帳!但一點用都沒有........移民或是投胎都比期待交通部來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