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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逆向開車的,你有勇氣與他對撞嗎?

fruits0800 wrote:
交通事故若有人傷亡,...(恕刪)




哇~~~~~~~這是什麼時候改的阿
有這樣的規定
台灣的法律就是這麼爛, 前天不是一對母子違規穿過馬路害一個學生摔車, 那學生剛好往對向車道的來車撞上去當場輾斃, 對向來車根本沒時間反應居然一起與那母子被警察以過失致死"移送法辦". 你說這有道理嗎? 什麼叫作應注意而未注意? 什麼叫做過失致死? 真的很希望那些法官律師自己被對向來車撞到然後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為什麼我反應那麼大? 因為我也被糾正過"應注意而未注意", 什麼鳥條文啊? 根本就是白癡才會這樣說
在這裡發文真麻煩,只說你的想法人家說你嘴砲鍵盤俠,附上證明人家說你炫富?!
luftwaffe wrote:
台灣的法律就是這麼爛...(恕刪)

很簡單阿~~
只要我們有作"正常的""反應動作"作即時的閃避和讓道..有注意而去注意到了..
就不會花費那些社會成本驚動交警阿,救護車阿,消防車阿,至於最後的法官律師阿!!
天氣那麼熱,雨下那麼大.還要出車去勸架,要畫標線,要作筆錄..怎不在辦公室作公文呢??很累的耶!!
多一事不如少做事..能不出事就不用離"室"!!!
各位大大說說..我們的法律不"人性"化嗎??
aaronyih wrote:
.....
小弟是俗仔,沒勇氣對撞

您絕對不是卒仔,
是愛惜生命、愛惜車子,
這樣很好。

人生有更多有意義的事情等著去做。
沒有勇氣對撞!

撞下去 可能就沒機會問候天兵的父母親!

就算沒有勇氣對撞......也要有勇氣飆髒話跟問候天兵的家長,是一定要的
衝阿 雙手支持你

替天行道 新聞報出來就沒人敢逆向了
我不敢....
上個月在宜蘭太平山路段以時速80up的速度(我承認我超速)
遇到一台跨雙黃逆向超車的lancer(推測應該也有60up)
我縮了...運氣很好的從兩台車間過去
如果下去...我應該沒辦法發文=.=
路上摩托車喜歡逆向的人現在有夠多的!要顧路況還要顧逆向騎車的人,那些逆向的人是腦袋萎縮嗎?一堆白癡
如果我有一台戰車.......我敢和那畜牲對撞.........
皮皮小子 wrote:
我不敢....
上個月在宜蘭太平山路段以時速80up的速度(我承認我超速)
遇到一台跨雙黃逆向超車的lancer(推測應該也有60up)
我縮了...運氣很好的從兩台車間過去
如果下去...我應該沒辦法發文=.=
...(恕刪)


看到對向車從你正面駛來,你有沒有一種進入「零的領域」的感覺啊?


這是有科學根據的喔!! 一個物體從你正前方快速接近,當事者是可以不慌不忙地閃躲掉的! 旁人看起來,只是一瞬間;但當事者的感覺卻是好幾十倍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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