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雞 wrote:有圖有真像阿.板大那...(恕刪) 首先要先知道兩段轉是禁行機車的副產品,有了這個前提就可以繼續以下:當你愉快的行駛在兩線道的內側車道,而且沒有禁行機車的情況下,當然可以進行合法的左轉,可是減速到了路口卻赫然發現前方有待轉格,路邊有兩段轉的牌子,這時外側車道的直汽機車呼嘯而過,你是要違規直接左轉還是冒險穿過右側車道快速的直行汽機車,去所謂安全的待轉格左轉?聰明如你應該知道,到底安全的選擇是那一條。政府這種標示不清讓機車騎士進退維谷都是為了人民好?警察罰得真有道理。
偷渡雞 wrote:有圖有真像阿.板大那...(恕刪) 看照片這裡內側沒有禁行機車,所以有些人會走內側然後就順著左轉。看那個路型,要左轉的人視線焦點會放在他接下的動線上。那個待轉標誌根本就在視線外...............就算看到了,急忙換到外側去待轉比直接左轉還危險。交通標誌是設置給所有人看的,包含本地人跟外地人,如果標誌讓外地人不容易注意,那就失去他的效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