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錄是非常重要的!告訴人是你本人吧?為何在案發即時8/27筆錄中答辯:『兩人,無人受傷。』?車禍即時沒有撥打110/119要求救護且筆錄中沒有紀錄人員傷亡,過失傷害肯定是討不到了根據本人經驗只要有一點點的擦傷,都要詳細記載在筆錄之中(包拓姓名、身份證字號、受傷初步判定等等..)假如雙方都有受傷,是可以互控過失傷害的.. 不論輕重,而且跟肇責無關。---前面幾位大大的說明已經蠻清楚了從許多方面考量,你都是輸面~~~ 花錢消災嘍~你的40萬是怎麼來的?那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