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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開高速公路...

sepher wrote:
喔?沒關係,你自我感...(恕刪)



首先說明,這篇回覆並沒有想誤導大家的意思,只是就我對高速公路行駛的理解,
向大家說明我的看法,並沒有想宣導似是而非的道理,如有誤導,歡迎指正^^

以下就您提的三個問題,做一個回答,並沒有要您折服的意思,
因為觀念這種東西是很難改變的,看來大大是個很有主見的人
所以我的回文應該是無法讓您折服的。

只是表達一下我個人的看法,互相交流^^



第一點,如果大家都守法的情形下都用最高速限行駛,請問為什麼會造成堵塞?

很多車輛(包括我)最在意的是,明明超車道上前車前面沒車,但又與中線車並排"幾乎"等速行駛

(兩台車可能都開一般所認定的"錶速"最高速限如:100KM,
當然內線道的車輛可能會快"一點"101~105KM之類的,但是雙車"可能"都沒有開到真實的法定速限:100KM)

等前車超過了中線車還不回到中線,與中線車的距離又不夠你切回中線,
等到良久,前車與中線車的間距拉大到足以讓你讓切回中線後,
前車又與下一台中線車並排"幾乎"等速行駛,
無止境的循環...

讓你切回中線也不是,留在超車道也不是,
你要嘛切回中線跟著車流慢慢前進,看著超車道的車流"慢慢"超過中線車
要嘛留在超車道與前車"慢慢的超車",然後後方超車道的車流開始變成一般車道...
(後方開始回堵...你變成副路隊長...前車依然自我感覺良好...)

怎麼做都不對...

整體車流就被慢車拖住了...
這是"高速公路",不是一般道路,也絕對不要變成停車場...

如安全狀況許可,請開到真實時速的100KM,如無法確定你是否開到真實時速100KM,
至少請讓出超車道。

今天我們假設一種情況,你用真實時速100KM開在超車道(限速100KM),行駛最高速限無超速,
並且一直超越中線車道,後方有一排的車輛跟在你後方。

依您的見解,這樣的行為似乎是合法且合情合理的使用超車道。

但是真實的情況是,你開100KM,你後方的車為了保持安全間距,速度會比100KM再慢一點
你後方的後方車輛會再慢一點,可能到你後方第十輛車時已經是真實時速90KM以下了~
這樣超車道的車流就開始回堵了...而你也不知不覺得變成路隊長...

雖然你開到最高速限,但是不代表你後方的10台車甚至100台車都可以開到最高速限...
內車道的車流因此打結,變成一般車道,對於後方車流來說,超車道的速度與中線道的速度是差不多的,
這樣要怎麼超車。

這樣就完完全全失去超車道的意義了...

所以我比較認同,不超車,請駛離超車道,
後方有車輛追隨,請您退出超車道,
讓超車道呈現淨空狀態~

以上說明了如果大家都守法的情形下都用最高速限行駛為什麼還是會造成堵塞?
最主要是因為在高速公路前排的車輛,幾乎都並排用自認的最高速限行駛,
完全沒有速度分道的概念,因此造成後方的車流無法超越,拖慢整體車流。

我之前有寫過我在國外開車的經驗,提供給您做參考:

在國外,一般用內側車道超完車一定會回到中間車道,
就算今天塞車也是一樣,對台灣人來說可能是很奇怪的景象,
在高速公路上中間及外側車道一堆車(行車速度約80km),但是內側是淨空的,
內側是要給超車或是趕時間的人用的,所以開在內側的車都開得比速限還快。
這是"駕駛道德",可能會違規,但路是大家的,開快開慢自己選自己應該要在的車道。



第二點,還是老話一句,為什麼後車用超速的速度行駛,前車就一定要讓出位置?

樓上很多大大也說過了,速限100KM到底要以誰的"設備"為準,
前車的時速錶?你自己的時速錶?還是後車的時速表?或是警察單位的測速槍?

正確來說應該是警察單位的測速槍(或是設備),因為都會經過國家標檢局的認證,
這樣執法才有公信力。

之前有新聞報導,某些警察單位的測速照相系統未通過標檢局的認證,
所以只好暫時關閉這些設備,等認證通過,才能繼續的執法,就是怕會影響到"公信力"。

簡單來說,您車輛上的時速表"只是個可供自己參考目前時速的依據"的參考設備

一般實務公路駕駛,其實無法切確的斷定你的前車或後車"一定是超速行為"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因為我的錶速為100km,所以依我前後車與我的速度差,"判斷"前後車"可能"超速

因為你不是執法單位,"你的時速錶不一定是準的"

說到時速表的準確度,我自己的實測經驗,
GPS顯示100km,我公司貨車的錶顯示約102km(指針表),
同一部GPS顯示100km,我自己的休旅車錶分別顯示113km(數位錶)及約110km(指針表),
同一部GPS顯示100km,我媽媽的轎車分別顯示108km(數位錶)及約110km(指針表)
(以上測試數據都是長期測試下所得的平均值,因GPS有可能因為天候的關係而不準確)

GPS測速絕對不是最準確的方式,在這裡GPS的角色是對照組,
每台車的錶速都不一樣,連同一台車的指針錶與抬頭顯示器數位錶的時速都不是一樣的了,
況且,錶的誤差值會因為速度的不同而不同(60KM可能差2KM,但是到了100KM可能會差5KM)

這些時速表的最高錶速與最底錶速之間相差約11km,這11km絕對足以構成你所謂的"超速"

但可怕的重點是,這些錶所顯示的數據,還不一定會跟執法單位手上的測速槍對的上...

所以說,時速表是參考值,不是絕對值,
(各家車廠的作法不一,但是一定都快樂,看快樂多少罷了)

套用在這條法規上: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裡的要說明的最大重點是: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你駕駛的當下永遠不知道你的速限有沒有達到真實時速的最高速限,
只有一種情況例外,你被測速照相拍下,就能確定你超速了,(測速槍經過標檢局認證)
你只能由你的時速表得知,你的錶速已達最高速限,
所以你也無從得知,後方的車輛"絕對有超速"

所以囉,下次遇到你以錶速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的時候,
當後方有車輛接近,請把情況想成,你的速度可能未達真實的最高速限,
所以你讓後方車輛(可能達真實最高速限)先行通過,
要不然你就違反了"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這條法規了。

當然我個人絕對認同超車絕對不等於超速,因為這本來就是兩碼子事,
自然你可以認定超車道是超車用的,
請讓他恢復原來的用途,跟你後方車輛有沒有超速沒有直接關係,

菜刀可以用來殺人也可以用來切菜,
總不能說別人可以拿來殺人,所以你要把所有的菜刀都買下來以防別人殺人

超車道可以用來超車也可以用來超速,
總不能說別人可以拿來超速,所以你要用你錶速的最高速限來控制他人不能用超車道超速

一般而言,超車道必須淨空,因為超車道是"超車"用的,
如果不是超車的行為,請不用使用"超車道"。

如果堅持一定要使用超車道,請務必開的比中線的車輛快,
這是使用超車道的"最低要求",要不然後方車輛如何超車?

所以開在超車道無關車速,在於你有沒有開的比中線車輛快,
如果沒有請不要開在"超車道",

如果你開的比中線道車輛快,但是後方有車輛逼近,請你讓道,
因為後方車輛要超你的車,他要使用超車道超車,
但是由於內側車道左方已無任何車道,他要超你車你就得讓道,
因為你開在"超車道",

所以今天不管你用什麼速度開在超車道,你後方有車跟在你後面,你就要讓道,
因為你無法確定你後方的車要不要超車,因為你開在超車道並且正擋在他的前面,
讓他無法用超車道超您的車,這就是盲點所在。



第三點,第八條第三款,並沒有說明內線道車輛,可以因為要超車而超速。

所謂的超車道,顧名思義就是"超車"用的,
又,所謂的超車,就是車速要比前車快,超越前車到他的前方,不然的話就叫跟車...
(我不是要說廢話,但是很多人還是搞不清楚什麼是超車~)

再來是法規的問題,限速100KM,你開101KM違不違法?(這裡單指你的錶速)
當然違法!!! 法律認定沒有摸棱兩可的空間,超過100KM以上就是違法(0.000001KM也算),

雖然法律沒有模糊的空間,但是執法實務上的需要,
以及道路駕駛的實務是活的,沒辦法定死死的,
再加上錶速與真實時速還是會有落差,
所以會有10KM的"執法"緩衝,雖然你"確實違法"超速10KM以內,
但是一般執法單位並不會舉發,只是勸說,
但無論如何本質上你還是"違法"
這就是我說的"合理"的違法

並不是要把"所有的違法"合理化
只是要說明不是所有的違法情事都是"不合理"或是"錯的"

重點來了,高速公路的速限是100KM對吧?
所以以"真實時速"100KM開在中線道是沒有違規的,
在這種情形下,如果你用超車道超車,
是不是時速一定要大於100KM才有辦法超過中線道的車?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如何在不超速的情況下用超車道"合法超車"?

所以要用超車道來超車,最基本的觀念就是要開的比你要超的車快,
管前車開的速度多少,你要比他快,這是"重點"
如果你的前車開100KM,你要超他的車,
速度就是要超過100KM才有辦法超,你不想違規不想超速,那就不要超,乖乖的跟在前車後面,

至於中線道超車,有人會覺得,既然前車都已經開真實時速100KM,
你就不能在中線道跟車,一定要違規超速超車,有那麼趕時間嗎?

其實有時不一定是我不想以時速100KM跟在前車後方行駛的問題,
像我常常遇到的例子,
我很想跟在前車後方穩定的以時速100KM的速度前進(其實我不是常常用車速趕時間的人)
但是常常會遇到有些駕駛的開車習慣不好,明明前車前面沒車,
他老大哥開車忽快忽慢的,90KM~100KM來回跳動

這時我就會想超車,因為我只想好好的用相對穩定的速度開高速公路
但是在我超車的同時,他的速度又跟了上來(有可能又回到100KM),
所以為了能順利的超越他的車子,並完成我的超車動作回到中線道,
我就會超速,因為並排行駛也是高速公路駕駛很危險的部分,
再來我也不想長期占用超車道,
所以我認為這部分的超速雖然違法,倒也是合情合理的

我認為法律是人定,他不是定律,
既然是人定的,絕對有失漏,世界上沒有完全的法律,
法律是我們在社會上與他人行事的一種準則,
要先知道法律為什麼要這樣訂定,
合理的法律能遵守很好,不合理的法律當然也要遵守,
但要知道不合理在哪,什麼情況下可以為了"理"而違反不合理的法律

所以我認為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你是可以合理違法的
(如:為超車需要,不影響行車安全的小幅超速)。
法律本來就不該凌駕道德道理之上,切勿墨守成規



結論:
就是因為內線道(超車道)有這麼多法規與實務的問題,所以狀況允許之下,
請您先選擇中線道行駛,非超車必要,請開在中線道,這才是正確的駕駛觀念。

以上為個人見解,如有冒犯的地方請您見諒^^



補充說明一下:
還有一種情況也要注意,
很多駕駛人都會認為下大雨就可以"合理"用慢速行駛內車道,
這是不對的,這個依然是很沒有駕駛道德的事,
雖然說雨很大是要降低行車速度保持安全,
但是要開慢速就是切到外車道去,雨太大不敢開就停在路邊不要開,
不是每個人每台車的狀況都跟你一樣,
如有任何疑慮,請停在路肩並打警示燈,等雨小一點再走,
不要慢慢的開在高速公路的超車道上,十分的危險。
moon7th wrote:
首先說明,這篇回覆並...(恕刪)


沒用啦





遇到這種人只能消極的自己變換車道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隨便啦
不要併排就好了
剩下的我自己會想辦法
分享一下我之前晚上十一點多在一高上的經驗好了
那時候沒什麼車,我開在中線可是好死不死中線有一台很慢的發財車擋住了,
同時外線也有一台貨櫃車在發財車的斜前方,所以選擇從內線超車,
當我超車超到與發財車並行的時候,後方來了一台快速的車子並閃了大燈,
這時候我看了我的GPS 103KM 這...

我開高速公路不喜歡開內線除了超車之外,覺得內線的路好髒又好不平,
只是那次的經驗很點點,超車之後切到中線讓路給後面,或許人家真的感時間吧
moon7th wrote:
但是真實的情況是,你開100KM,你後方的車為了保持安全間距,速度會比100KM再慢一點
你後方的後方車輛會再慢一點,可能到你後方第十輛車時已經是真實時速90KM以下了~
這樣超車道的車流就開始回堵了...而你也不知不覺得變成路隊長...


這理論完全不對 ,兩物體在同方向等速度行進時 ,兩者之間的距離就固定保持不變
除非後方的速度高於前者 ,或是速度相同但是需要拉長彼此距離方才需要減速
這跟速度多快沒有關係 ,10km/h 的時候是這樣 200km/h 也是這樣
sepher wrote:
這是已經積非...(恕刪)

別再誤導鄉民囉
答案請見28樓!
壅塞的波浪是會向後傳導的,是個很自然的物理現象;因為高速公路的車流不是軌道列車,所以速度的變化勢必改變行車距離。停等的時候,距離被壓縮。開始行走的時候,基於安全距離以及本身反應時間,又被拉長了。

壅塞的情況,在捷運站內也可以觀察到。很奇怪,明明有部分電扶梯走的比爬樓梯還要快,但因為一個踏階只能站一個人,大家都要停等,因為湧入排隊人潮流量(捷運列車到站)大於電扶梯可以瞬間應付的範圍。

由此可知,只要高速公路發生事故,造成道路縮減,大家勢必得要輪流通過縮減的路段。但是進入壅塞路段前,車流還是以 100 km/h的速度增加,壅塞情形就像漏斗或沙漏(砂石計)一樣。

ZephyrWu wrote:
兩物體在同方向等速度行進時 ,兩者之間的距離就固定保持不變


就物理學的理論上來說, 是沒錯.
但是開車在路上有許多因素, 造成前後車並不等速前進, 例如油門深淺, 駕駛者的行為, 風速方向大小, 上下坡, 旁邊車子切入車道, .... , 等等.

例如幾輛車排成一排行駛在車道上, 第一輛或第二輛駕駛者的油門, 一下子踩深, 一下子放油門, 造成車速可能在 +- 2, 3 之間, 那麼後車要是發現車距減短, 一定要放油門降速, 後後車可能要輕踩煞車, 後後後車減速, 我在後後後後面, 怎麼前面開那麼慢啊.

駕駛者的行為, 這可多了, 不適當的例如講手機, "吃麵線" , 這就不說.
一般例如 轉頭和右駕, 或後方乘客說話, (通常油門會放鬆一點點, 造成降速 , 如同上面一段所提). 調整音響音量, 調收音頻道, 調冷氣風量, 溫度等等, 也可能會放鬆油門造成降速.

另外, 行車時, 順風逆風, 上坡, 下坡 都會影響車速, 油門深淺, 而造成車速較慢.
或者旁邊車輛切入前方, 即使不會追撞或有危險, 也是有人"習慣性煞車".

種種因素, 都可能使一串車流時快時慢, 當然並不是差個 10, 20 那麼多, 但是差個5 就足以使後方車速減慢, 影響車流.

我開車習慣保持一定車速, 105~108/115~118左右, 所以在不壅塞路段, 大部份都比其他車快. 但是保持一定的原則, 儘快完成超車, 中外線有空間一定先回中外線.

PETER 沈 wrote:
壅塞情形就像漏斗或沙漏(砂石計)一樣


內線的龜車 + 外線的慢車 = 漏斗現象.
佔用內線的車 + 中線的車 = 另類漏斗現象
內線的龜車 + 中線的車 + 外線慢車 = 漏斗壞了 !!!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
就物理學的理論上來說...(恕刪)


該段弔詭的部份在於設定頭車起始速度是 100 ,導致後車速度不足 90 ,似乎看起來很合理
但若依照其理論只要車流拉得夠長 ,即使頭車速度高達 200 尾端的速度也有可能會低於 90
所以影響整體車流速度的主要問題不在於頭車行使速度 ,而是能否保持穩定的行駛速度
moon7th wrote:
...但是真實的情況是,你開100KM,你後方的車為了保持安全間距,速度會比100KM再慢一點
你後方的後方車輛會再慢一點,可能到你後方第十輛車時已經是真實時速90KM以下了~
這樣超車道的車流就開始回堵了...而你也不知不覺得變成路隊長......(恕刪)


大大:這個論點有點怪耶!我若說錯了,請糾正

後車為了保持安全間距是會比較慢一點(假設95),但等安全車距夠了之後,若後車再不加速回到100的話

那前後車間的距離不就會愈拉愈長了嗎?那不就是第二台車變路隊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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