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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全"為中心出發的超車道觀點 歡迎不認同超車道的駕駛入內討論

nxwo wrote:
這樣解釋好了:
A車定速在110公里
假設:
1.我(B車)此時駛進內車道要超車,(原則上此時A車就應主動讓道),而我的表速只有100公里,A車已阻塞我以最高速限行駛,我這時應該要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告知A車請他讓道,我要超車

2.我(B車)此時駛進內車道要超車,(原則上此時A車就應主動讓道),卻發現我的表速已達最高速限110公里,這時A車並未阻塞後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此時我應該要駛回原車道或繼續行駛於內車道,不應超車。
3.如果我這時在內車道開著開著,有1台C車又駛進內車道要超車(原則上這時候我就應該讓道了),而此時C車的表速只有100公里,表示我已經阻塞到後車了,C車這時應該要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告知我他要超車,C車超過我的車後,時速是105公里,如果A車又在他前面,表示A車也已經阻塞到後車了,C車這時還是應該示警告知A車,請A車讓道,表明後車要超車。

簡單說
「後車為大」
但也不代表後車就可以違規
後車駕駛人也要為自己的駕駛行為負責
遵守交通法規,才有權利主張超車道的路權


解釋得好
龜車們不要再說比自己快就是超速這種話了
所以國外的緊急車輛〈警車、救護車、消防車〉都是走最內側,
台灣的怪現象就是要去走最危險的路肩或最外側!
gojen wrote:
這篇文章很棒!

這才是正確的觀念。

給你拍拍手。...(恕刪)

gojen大感謝你的認同
我只是希望開一篇主題讓大家容易看到了解
並且一起理性討論
以前回很多但是我想很少人會點主題從頭看到尾
最後倒掉不了了之
也希望這篇可以撐久一點
nxwo wrote:
fusion大大寫的...(恕刪)...「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如果「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9條第1項第3款只有規定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沒有後面的但書,以下的答案是成立的...(恕刪)

所以我才會一直說不用搬一堆條文出來
因為這根本腦殘邏輯錯的離譜
既然前面都說是超車道了
為何後面還說明容許得以行駛於內車道來互相牴觸

Q2 = 路上若都沒車 可以開內線道嗎?
不管沒車時超車道巡航或主張有來車會主動讓的都不建議
再以"安全"的觀點來解釋
的確在後方無車的條件下 超車道巡航就不會有條文(殘)的堵塞問題
如果這時一輛後方車速比你快再切出去禮讓
感覺上沒擋人家路理所當然
但如果這時後方來了一個飆車的瘋子
一樣是個沒有內線車道才是超車道觀念的駕駛人
或是憤慨的一昧的認為前方車輛又是一輛路隊長佔著內線不讓
這時他想從外線超車的情況是不是非常危險?
尤其是當他已經非常接近你後方要超出去了你才突然又靠右
車速慢的話
他可能緊急切回內線嘴裡譙一下而已
車速快的話
可能就來不及反應撞上去了

如果一開始就中外線巡航
就不會有這麼多複雜又危險的情況
也不用時時注意後方是否有快車接近
輕鬆又安全
何必執意超車道巡航?

現在也有很多討論有人持
"超車道不管開多少 只要看到後面有人比你快就該讓"的論點
也是狗屁不通
邏輯上就有問題了
因為超車道超完回去中線
既然回去中線了
根本就不會有讓不讓的問題

超車道會有讓的情況只有於超車狀態時
後方來一台更快的
這時我們可以最高限速下完成超車動作再外切讓開

也就是說, 超車方式是保持適當車距, 加速並向左變換車道, 超越前車至適當車距後, 再切回原車道.

如果在內線而需向右變換車道, 其實危險性大於向左變換車道, 一來中/外線前面可能是慢車, 尤其大型慢車. 二來, 加速往中線切換車道, 容易與外線切到中線的車爭道.
這兩種情況我都遇過, 所以從前車左側超車才是適當的.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有種感動的 FU 能遇到對超車道的使用規範 有相同共識的網友 真的好開心 但也歡迎不同聲音的 網友提出你們更好

的意見 希望能有一天能凝聚更多像這樣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們 一起討論 一起修正這個構想 一起達成共識

好讓有一天能累積出一股夠龐大的聲音來推行 高公局來修改相關條文 讓我們的道路更加暢通

將好的 駕駛習慣與觀念 傳達到每個用路人的心中 ~~
galant0157 wrote:
我覺得應該在高速公路的護欄上架設告示牌,沿路幾公里就設一個,上頭寫著"請勿佔用超車道,違規得以逕行舉發".

一併裝上測速照像機, 主要是將超車道中顧人怨的路隊長揪出來施以重罰, 至於抓超速只是順便啦! 一定要沿路幾公里就設一個哟, 免得不懂禮讓的路隊長們三不五時龜在超車道, 一點機會都不要給, 這樣應該能一吐擋道的怨氣吧?
mtd wrote:
一併裝上測速照像機, 主要是將超車道中顧人怨的路隊長揪出來施以重罰, 至於抓超速只是順便啦! 一定要沿路幾公里就設一個哟, 免得不懂禮讓的路隊長們三不五時龜在超車道, 一點機會都不要給, 這樣應該能一吐擋道的怨氣吧?


順便也可以抓抓未保持安全車距的..

通常會在後面龜龜叫,一直閃遠燈的

大概都不會依照規定保持車距...
奔雷手文泰來 wrote:
超車道的議題最近又熱...(恕刪)

超完車,中外線無車就切出

中外線都沒車的時候 我是很樂意切到中線 但是實際經驗很少遇到長距離中外線道都沒車的
firedragon wrote:
順便也可以抓抓未保持...(恕刪)


我會保持車距的...
因為不保持車距 遠燈的用處就不大了
看完這篇討論串,只能說大大您的觀念是正確的,但是對用法規開車的人來說是違法的,
在台灣如果一切要遵照法規來開車,我想是不太可能的,
偏偏Moblie01上就是有很多人,喜歡搬法規出來討論。

台灣是法治國家沒錯,但是這樣不代表法律規定的事情就是正確無誤,要不然就不用修法了...
20F 的 J大講的就很中肯,在台灣開車就是會有法規及駕駛道德相抵觸的情形發生

關於法規及駕駛道德,小弟有寫過一篇文章,
裡面也有說明了超車道的觀念,
雖然文章很長,能看完的沒幾位,
但還是提供給各位大大參考,有興趣的大大可以看看
看來我們的官員也認同:<駕駛道德>與<台灣的法規>有時候是沒有什麼關係的...



我提供一下我自己對於超車道的見解,所謂的超車道,顧名思義就是"超車"用的,
又,所謂的超車,就是車速要比前車快,超越前車到他的前方,不然的話就叫跟車...
(我不是要說廢話,但是很多人還是搞不清楚什麼是超車~)

重點來了,高速公路的速限是100KM對吧?
所以以時速100KM開在中線道是沒有違規的,
在這種情形下,如果你用超車道超車,
是不是時速一定要大於100KM才有辦法超過中線道的車?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如何在不超速的情況下用超車道"合法超車"?
(所以不要再拿法規出來討論了,照法規來開車你是無法用超車道超車的...)

所以要用超車道來超車,最基本的觀念就是要開的比你要超的車快,
管前車開的速度多少,你要比他快,這是"重點"
如果你的前車開100KM,你要超他的車,
速度就是要超過100KM才有辦法超,你不想違規不想超速,那就不要超,乖乖的跟在前車後面,

超車的觀念釐清了,再來才是占用超車道的問題,
一般而言,超車道必須淨空,因為超車道是"超車"用的,
如果不是超車的行為,請不用使用"超車道"。

如果堅持一定要使用超車道,請務必開的比中線的車輛快,
這是使用超車道的"最低要求",要不然後方車輛如何超車?

所以開在超車道無關車速,在於你有沒有開的比中線車輛快,
如果沒有請不要開在"超車道",

如果你開的比中線道車輛快,但是後方有車輛逼近,請你讓道,
因為後方車輛要超你的車,他要使用超車道超車,
但是由於內側車道左方已無任何車道,他要超你車你就得讓道,
因為你開在"超車道",

"任何在超車道上的車輛無權力阻擋後方車流使用超車道超車"

況且大家開快,你開慢本來就是非常危險的事,
(超車道的車速,理應比較快)
你沒有違規慢慢開,但是卻換來晚七天回家,
到底是遵守法規重要還是行車安全重要?

還有一種情況也要注意,
很多駕駛人都會認為下大雨就可以"合理"用慢速行駛內車道,
這是不對的,這個依然是很沒有駕駛道德的事,
雖然說雨很大是要降低行車速度保持安全,
但是要開慢速就是切到外車道去,雨太大不敢開就停在路邊不要開,
不是每個人每台車的狀況都跟你一樣,
如有任何疑慮,請停在路肩並打警示燈,等雨小一點再走,
不要慢慢的開在高速公路的超車道上,十分的危險。


以上是小弟對超車道的見解,如果大家都正確的使用超車道,
才是安全、快速並有效率的使用高速公路。

如有小弟有說明不對的地方,請各位大大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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