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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線道內線禁行機車是否合法?(桃園縣政府回應說是合法的)

米咖 wrote:
所以我才說:政府按照基本規定劃設方式,機車有沒有路騎誰管你!
最少一快一慢或是兩快,政府必須還給機車!

小弟沒法學素養, 純綷說說自己對全面取消禁行機車的看法...

小弟認為就算取消禁行機車, 仍應清楚劃分快慢車道,
而機車可於快車道上進行"超車"動作(當外線遇有障礙物或車流過慢時), 但不得"佔用"(外線無障礙物, 仍佔用快車道); 就像是高速公路內側屬於超車道的概念是一樣的。
......
不過很難抉擇的是, 如果依照小弟的想法, 由於機車有"易鑽"的特性, 將造成行駛於內線汽車的困擾,
以後開車行駛於內線道時, 將更容易與機車產生擦撞事故,
尤其在機車因為突然鑽出快車道而被汽車撞屁屁時, 這個責任似乎會很難判定。

兩難吶...
米咖 wrote:
另外:機車可以合法行駛車道的中間或偏左或偏右,且一台一車道也合法!(這不是紅牌機車的專利)
...(恕刪)


都可以呀 你要怎麼走就怎麼走囉
20km龜速被巴巴巴 就不要說汽車駕駛人亂按喇叭 嚇人
缺口真 wrote:
小弟說說自己對全面取...(恕刪)


你說到我心中得話囉

唉~~~~~~~~小時不好好唸書 國文造詣不夠好 讓人看不懂意思
缺口真 wrote:
小弟認為就算取消禁行機車, 仍應清楚劃分快慢車道,
而機車可於快車道上進行"超車"動作(當外線遇有障礙物或車流過慢時), 但不得"佔用"(外線無障礙物, 仍佔用快車道); 就像是高速公路內側屬於超車道的概念是一樣的。

依照車速分流的原則,內快外慢,這點在高速公路上當然是沒錯,但在一般市區供汽車(包含機器腳踏車)行駛道路上,是否有必要分的如此明確?

以單向兩線道為例,外側這條是給直行與右轉車輛使用,內側這條是給直行與左轉車輛使用,當內線車道有車輛要左轉時,車流就變得比外線慢,這時誰該算是快車道,誰該算是慢車道?
就算是單向三線道,也只是變成中間那一線是給直行車專用,速度與左右兩條車道又有何差異?

討論這個問題時,真的不要太過度拘泥在於快車道、慢車道的定義上,否則你會想不透這個問題的!
缺口真 wrote:
不過很難抉擇的是, 如果依照小弟的想法, 由於機車有"易鑽"的特性, 將造成行駛於內線汽車的困擾,
以後開車行駛於內線道時, 將更容易與機車產生擦撞事故,
尤其在機車因為突然鑽出快車道而被汽車撞屁屁時, 這個責任似乎會很難判定。

車道共享,不代表同意動態下鑽車縫。事實上,不管你到哪個國家,機車動態下鑽車縫都是違法的!!

會有動態下鑽車縫的現象,其實某方面也表示車道太寬了,才能讓機車能夠在動態下鑽車縫
這個問題與這一篇無關,改到另一篇去討論吧!!
車道太寬影響行車安全效率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缺口真 wrote:
小弟沒法學素養, 純...(恕刪)


老實說,您的想法我寫信去交通部建議過,換來的就是被打槍。

還有您在意的機車會鑽問題,這情況在任何車道都會發生,連汽車都會,要改善應該從駕駛人著手,而不是交通器具。

外線道汽車等違規車輛更多,反而更容易發生事故。

依照車流依序前進,要直行的汽機車走內線,轉彎的走外線不是很順暢?

要跳脫車種分流觀念,您才能體會現在的交通瓶頸在哪。

還有補充說明,現在機車會鑽車縫,絕大原因是政府的政策失敗(機車停等區)與部分汽車駕駛人容易惡意逼車導致。
缺口真 wrote:
小弟認為就算取消禁行機車, 仍應清楚劃分快慢車道...(恕刪)

慢車道是腳踏車與其他慢車行駛的!

快車道(10cm左測通通是,或是邊線左側車道)是汽車行駛的,除非劃上禁行機車限制機車行駛!

機車按照規定不能同車道超車,車道分割在世界各國幾乎都是允許的,而且會請汽車注意機車騎士安全!

看來本國駕駛人須要好好的再宣導!


開車的人到底要機車如何?守規則還是不守規則?守規則的話汽車受的了嗎?不守規則又罵東罵西的?

台灣待轉是學日本的,日本只限制50cc以下要待轉,台灣完全copy!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NYPD SWAT wrote:
還有您在意的機車會鑽問題,這情況在任何車道都會發生,連汽車都會,要改善應該從駕駛人著手,而不是交通器具。
...(恕刪)


這也是 我今天 看到 "美國商會:台灣汽車考照 荒謬可笑"這一個新聞之後

對於此篇爭路權一事 有感而發
所以 一開始 定義對不對 很重要嗎??

若不遵守  怎麼定義 也只為了 出車禍後 爭議上的對與錯 依”法” 參考之
白小M wrote:
這也是 我今天 看到...(恕刪)


爭取路權,乃是反應老舊之法律與道路設計已經無法符合目前社會之現狀,但不代表現在可違背法律。

故您有看到我們在慫恿大家去違法嗎?應該沒有吧,大家都是依照法治程序走(寫信給交通部、立委或拍攝影片等)

很多東西,尤其是攸關大眾生活的,只要一開始決策錯誤,後面就是幾十年的黑暗期。

尤其是台灣的官員,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要導正新觀念難上加難。

相信您看過01上一篇日本考照的文章,您就可以知道為何外國人看台灣考照會如此的驚訝。

駕駛訓練時,就沒有灌輸正確的駕駛道德規範,拿到駕照上路後,胡亂開,事故增加,變成只能增加處罰條款來壓制。

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駕駛行為是違規的(未開車燈、雙黃線超車、高速公路內車道為超車道等),也難怪交通事故層出不窮。

等到發生重大意外後,才開始修法或增加道安講習,為何不一開始就嚴格把關?
sendoffy wrote:
依照車速分流的原則,內快外慢,這點在高速公路上當然是沒錯,但在一般市區供汽車(包含機器腳踏車)行駛道路上,是否有必要分的如此明確?

仍然先強調, 小弟沒有法學素養, 而本身是汽機車雙棲族, 沒有任何立場。僅就個人想法進行討論...
1. 市區快慢差別不大, 也許用字上可以修正...
2. 機車和汽車用路模式不同, 共用會造成很大的衝擊, 以下會舉幾個想法說明...
3. 因機車車流量過大, 故不可能硬性規定其跟著汽車排排站, 導致機車"鑽"的特性更為明顯, 這對汽車用路人是很大的影響。
4. 舉例: 如果有三線道, 若不限制機車行駛之車道, 若有其中三台機車各佔用一線(無論有無併排), 將造成後方汽車車流車流回堵, 汽車塞住了, 後方機車更硬是要鑽, 如此下去只會惡性循環; 尤其台灣的機車車流大的嚇人, 此種狀況必會發生。
5. 一群騎車中只要有1台龜車, 就會造成車流回堵; 尤其阿桑、阿伯、或媽媽載小朋友騎車的觀念真的很差...一堆沒機車駕照的把機車當腳踏車來騎...
6. 汽機車將應此增加事故發生機率, 而通常機車是受傷比較重的那個, 故禁行機車也許就好像政府規定騎車要戴安全帽一樣, 是個美意, 縱使一開始很多人不願意...

小弟自己也騎車, 知道騎車人的痛苦, 但全面開放禁行機車道, 各人認為仍需要多評估和討論...
NYPD SWAT wrote:
爭取路權,乃是反應老...(恕刪)


不要砲我拉..............
只是  想到  常見機車 紅綠燈時 右邊側停滿車後
就有機車會 騎在車道雙白線上(以我前面貼圖的道路模式) 搶排第一位 飛箭衝出去.............

這跟 上述新聞寫到內容 有不謀而合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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