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 GIRL wrote:警察承認錯就好啦得饒...(恕刪) 雖然說每個人都會犯錯但對執法者而言,其所代表的是公權力,故應該採用更高的標準若公權力都能搞錯,對相對弱勢的民眾,權利又有何保障個人認為,做得好該給予獎勵,但做得不好亦應有適當的處罰
炸彈炸死隊友 wrote:罰單撤銷,開單員警記一支申誡(1張記一支),或是寫個報告. 就這樣啊 我覺得應該是這樣耶......2線1:真不知道平時怎麼教你的 竟然被提款機把吐出來的錢又收了回去(暴怒)1線3:對不起 對不起(慌張貌)2線1:罰你多去挖幾個坑給提款機跳 記住!! 手腳俐落點(丟筆)(以上純屬唬爛 如有雷同...那就雷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