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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沒洗乾淨,最高會被罰六千塊錢

orea2007 wrote:
據說德國是不能在路邊用水洗車的,要是台灣這樣規定,肯定被罵翻天。

哈哈 你也有看法律旅行社齁...
kaocf wrote:
剛剛在雅虎的新聞看到...(恕刪)

腦殘政府
為什麼不思考如何降低空氣污染,噪音,或是光害呢?
RMFISH2 wrote:
哈哈 你也有看法律旅...(恕刪)


對於喜歡出國當背包客的人來說這是好節目
不過給兒玉清主持..........感覺很冷。

TAKAMASA wrote:
腦殘政府
為什麼不思考如何降低空氣污染,噪音,或是光害呢?

兩碼子事。
其實仔細研究一下相關報導,
政府要制定的是「環境衛生法草案」,
也就是說你住的地方要自己負責保持乾淨整潔,
換句話說就是要你「自掃門前雪」而已,
停再路邊的車子也只是其中一項而已,
因為畢竟停在路邊使用到供用空間,
也是該負一點不要破壞市容的責任吧,
前面有人提到如果出國很久沒辦法洗車怎麼辦?
其實這一點都不是問題,
通常會出國很久又沒有家人代為顧車的人會隨便把車丟在路邊嗎(除非他不想要這台車了)?
一定會想辦法找地方放(例如短期停車場或機場附近的停車場等等)的嘛,
我幾個常出國而且一去就是幾個禮拜一兩個月的朋友都沒有這樣的問題,
如果連這麼簡單的問題都解決不了(或是懶得解決)有什麼資格成為一個有選舉權的公民呢?

現在似乎政府只要規定要人民做什麼,
連法規都還在研究審查階段一堆人就先罵了再說,
標準的民粹啊...

台灣人想要進步又不想要求自己,
而且永遠不願意去面對現實,
現在政府要你自掃門前雪都做不到,
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可能嗎?
在罵政府的同時也想想自己的公民義務吧~


althewind wrote:
...(恕刪)


是沒錯,但不是每個人都這麼有錢的~~你懂嗎?
不是每個人的薪水都可以負擔這種支出的
今天如果我的車只是一部普通的二手車
我要出國三個星期 一個人在台北自己奮鬥 我在出國前把車洗乾淨了
放在路邊免費停車格(很多河濱公園附近都有免費的停車格) 但是因為環境灰塵等影響 我在出國期間我的車髒了 你說如果這樣被開單你會不會很幹而且我不是大款
所以我只能停路邊難道這樣有錯嗎
並不是我不想要盡義務我盡義務就是我把車洗好我也繳稅 只是你想想政府做了些什麼你說要進什麼步 繳的稅不是貪污
就是被腦殘的公務員亂用
我是覺得臺灣人民已經很好了~這不是民粹~操弄省籍情結才是利用民粹~你懂吧
所以不是我不想進步 是這樣叫做進步嗎?如果讓人民不方便跟痛苦才能進步 那你要這種進步要做啥呢
不過是想多一些名目罰款罷了~~那你說那些真的路霸你哪時看過政府去管了? 今天不是要反政府
而是我覺得台灣的政府台灣的警察就是這樣~專挑軟的吃~~爽嗎?恩他門過的還真爽呢
bobdylan2 wrote:
是沒錯,但不是每個人都這麼有錢的~~你懂嗎?
不是每個人的薪水都可以負擔這種支出的

一個車罩不是很貴................
bobdylan2 wrote:
是沒錯,但不是每個人都這麼有錢的~~你懂嗎?
不是每個人的薪水都可以負擔這種支出的

桃園機場停車費一天100元:
http://iocparking.myweb.hinet.net/index_07-10-1.html
一個公司會經常外派切且一次出去就是兩三個禮拜甚至更久的人,
他的薪水會差到讓他無法負擔嗎?
這樣你懂吧?


bobdylan2 wrote:
今天如果我的車只是一部普通的二手車
我要出國三個星期 一個人在台北自己奮鬥

三個禮拜21天停桃園機場停車場只要2100元,
住台北的開車族日夜停車費加起來一般是五六千起跳,
三個禮拜2100元會嫌貴嗎?
這樣你懂吧?


bobdylan2 wrote:
我在出國前把車洗乾淨了
放在路邊免費停車格(很多河濱公園附近都有免費的停車格) 但是因為環境灰塵等影響 我在出國期間我的車髒了 你說如果這樣被開單你會不會很幹而且我不是大款
所以我只能停路邊難道這樣有錯嗎

「環境衛生法草案」針對的是停放路邊很久已經非常髒污破舊又不處理的車輛,
你提河濱公園的停車場作什麼?
另外我相信如果你因長期出國停在停車場裡還被開單的話絕對是可以申訴的,
更何況配套措施都還沒出來就先開罵,
會不會想太多啊?
況且又不是只有停車場一個方法,
就像樓上的朋友說的車罩也是一個啊,
說穿了就是不想處理懶得處理!
這樣你懂吧?


bobdylan2 wrote:
並不是我不想要盡義務我盡義務就是我把車洗好我也繳稅 只是你想想政府做了些什麼你說要進什麼步 繳的稅不是貪污就是被腦殘的公務員亂用

你難道沒有享受過國家建設的成果嗎?
台灣這二十年來沒有進步嗎?
因為有部分貪污及腦殘的公務員台灣就不可以進步嗎?
這樣你懂吧?


bobdylan2 wrote:
我是覺得臺灣人民已經很好了~這不是民粹~操弄省籍情結才是利用民粹~你懂吧

你真的懂民粹的定義嗎?
所謂民粹(populism)就是基於對政府及其代表的制度極度不信任,
而將其不滿與怨懟極度擴張到不理智的程度,
只要是政府的法規或作為不管好壞一律反對,
而操弄族群不過是中的一種表現罷了...
這個版許多回應文章很明顯都是不管此草案的正面意義為反對而反對,
這不是民粹是什麼?
這樣你懂吧?


bobdylan2 wrote:
所以不是我不想進步 是這樣叫做進步嗎?如果讓人民不方便跟痛苦才能進步 那你要這種進步要做啥呢
不過是想多一些名目罰款罷了~~那你說那些真的路霸你哪時看過政府去管了?

你說了那麼多我實在看不出你哪裡想進步,
我只看到你不想為進步付出(說白了就是只想坐享其成而已),
政府路霸管不好難道就不能管其他部份了嗎?
照你的邏輯台灣政府外交的表現不好所以其他部分都不用做囉?
一碼歸一碼這道理你懂吧?
而要你管好自家環境會讓你很不方便很痛苦嗎?
那歐美日本的民眾不就一天到晚痛苦死了???
這樣你懂吧?


bobdylan2 wrote:
今天不是要反政府
而是我覺得台灣的政府台灣的警察就是這樣~專挑軟的吃~~爽嗎?恩他門過的還真爽呢

放心我不會覺得你反政府,
你只是很多地方不懂罷了...
另外就算「環境衛生法草案」通過了也不關警察的事,
那是環保署的事,
警察過的爽又如呵?
看來你真的不懂!


最後再重申一次,
「環境衛生法草案」最大意義就是要你「自掃門前雪」,
連這點都做不到的話還能談什麼進步?


orea2007 wrote:
最後再重申一次,
「環境衛生法草案」最大意義就是要你「自掃門前雪」,
連這點都做不到的話還能談什麼進步?


同意這位大大的說法

不過大大您黑體字的部份還真的很"噹"也
我換圖示了喔~目前正在服役的交通工具
althewind wrote:
最後再重申一次,
「環境衛生法草案」最大意義就是要你「自掃門前雪」,
連這點都做不到的話還能談什麼進步?
...(恕刪)


嗯! 說的很好!
althewind wrote:
桃園機場停車費一天1...(恕刪)


通常 腦殘的政府 只會提出法令

你有看過完整的配套措施嗎?

如果只訂一半的條款

條子缺業績時 是不是可以亂亂開

然後丟下一句 不服 你可以去申訴

我懂 這個法令的出發點是好的

但是你懂 這是無腦官員佔領的台灣嗎

這樣你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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