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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尋獲) 3.5在北部陽明山的事故!

amuroray1982 wrote:
你很垃圾耶 原po沒...(恕刪)


你少說一句會死嗎?......就算怎樣看不過.你不是當事人.你又能怎樣..
如果換你是當事人上來PO文..處理方式是不是跟你發的文一樣一點修養都沒有...
不是你說句垃圾就可以了..覺得你就是在加油添醋..
我覺得肇逃是可以不成立的
只要H車能提出F車對他暴力脅迫的證據
而且逃命時
換做誰都一樣

我是覺得H車主可以聰明點
告一下罵你"垃圾"的傢伙
多少可以貼補樓主賠償金
call0318 wrote:
F車車主應該不可能會...(恕刪)


被跟車的時候千萬不可直接回家.畢竟讓對方知道住處是不好的.能甩掉就甩掉對方.甩不掉就先到警局吧!除非你有後台那就打電話通知(朋友)路上直接處裡掉.
罵垃圾的那位先生
我相信他出事了也沒有這個膽量承認
所以不用跟他生氣

說實在的
我才19歲
剛拿到駕照一年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我的反應是
讓他下車堵我
我在想辦法迴轉下山
並沒有想太多
我知道這樣的做法可能不太恰當
就當作學一次經驗吧
那種垃圾宅男的話 你聽聽就好~~

我很認同你有擔當的勇氣~~ 小朋友..社會黑暗...要注意安全吶!
caprossi wrote:
我覺得肇逃是可以不成立的 只要H車能提出F車對他暴力脅迫的證據 而且逃命時 換做誰都一樣)

對呀!連樓主也親眼看到另一台車的人下車要對你*@#%^&…的,所以肇逃是可以不成立的---+1
caprossi wrote:
說實在的 我才19歲 剛拿到駕照一年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我的反應是 讓他下車堵我 我在想辦法迴轉下山…)

不要說才19歲啦,我30歲了,遇到這種酒醉的,也是三十六計,先逃為妙,留下小命要緊啊。


E(vvvvvvvvvvvvvvvvvvvv
Ahan571026 wrote:
政府花了大把納稅人的...(恕刪)

政府花了大把納稅人的錢,到處裝了監視器,到底有幾支能用的啊



目前確定總統府周圍的都正常無損壞
說實在的,被查出身分後才展現出誠意...確實...不妥......

要是樓主完全沒自力救濟去查的話,不知H車主是否會"主動"去解決事情?

但是我倒覺得這次事情最罪大惡極、該負最大責任的還是那台F車主~

H車主不妨去報警吧~畢竟你也是因為有危險才會撞到人~F車主其實更該被教訓.....
call0318 wrote:
我才19歲
剛拿到駕照一年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恕刪)


嗯,
新手駕駛,
可以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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