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uroray1982 wrote:你很垃圾耶 原po沒...(恕刪) 你少說一句會死嗎?......就算怎樣看不過.你不是當事人.你又能怎樣..如果換你是當事人上來PO文..處理方式是不是跟你發的文一樣一點修養都沒有...不是你說句垃圾就可以了..覺得你就是在加油添醋..
call0318 wrote:F車車主應該不可能會...(恕刪) 被跟車的時候千萬不可直接回家.畢竟讓對方知道住處是不好的.能甩掉就甩掉對方.甩不掉就先到警局吧!除非你有後台那就打電話通知(朋友)路上直接處裡掉.
罵垃圾的那位先生我相信他出事了也沒有這個膽量承認所以不用跟他生氣說實在的我才19歲剛拿到駕照一年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我的反應是讓他下車堵我我在想辦法迴轉下山並沒有想太多我知道這樣的做法可能不太恰當就當作學一次經驗吧
caprossi wrote:我覺得肇逃是可以不成立的 只要H車能提出F車對他暴力脅迫的證據 而且逃命時 換做誰都一樣) 對呀!連樓主也親眼看到另一台車的人下車要對你*@#%^&…的,所以肇逃是可以不成立的---+1caprossi wrote:說實在的 我才19歲 剛拿到駕照一年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我的反應是 讓他下車堵我 我在想辦法迴轉下山…) 不要說才19歲啦,我30歲了,遇到這種酒醉的,也是三十六計,先逃為妙,留下小命要緊啊。
說實在的,被查出身分後才展現出誠意...確實...不妥......要是樓主完全沒自力救濟去查的話,不知H車主是否會"主動"去解決事情?但是我倒覺得這次事情最罪大惡極、該負最大責任的還是那台F車主~H車主不妨去報警吧~畢竟你也是因為有危險才會撞到人~F車主其實更該被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