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樓主的情形來看依我的經驗.. 獅子大開口就不用再理會他了..法院就法院吧 浪費一點時間 重要是自己該有的資料要準備好..到了法院 法官還是會要求你們雙方和解..和解: 過失傷害不起訴不和解: 法官依情況判定賠償多少錢.. 過失傷害最嚴重判個緩刑...不和解也拿不出錢來: 法官會給你個可以易科罰金的刑期..監獄不是很空 這種事情 法官不會想關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