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大概也跟party228一樣
我一上國道就是盡量保持在內側車道,以GPS為準保持在110KM/H
除非我和中線並排,或者爬坡段無法保持110行駛下才會讓出內線
以這模式常開國道通常是一路超車的比較多..
說說為何就是喜歡內線?最大原因是....中線是大型車的超車道
因為若在中線往左超車完後再切回中線,常常會遇到同時大型車也在往中線超車,此時後照鏡的死角常會造成兩部車一起擠中線...而且大型車一定是外側有車才會加速往中線超車,他已經不可能再退回去..這種危險情況很常看到
所以...高公局設計這法規是有其道理的
因為若想在中線保持最高時速行駛,一定是要不斷的往左超車,往右回到中線...
無形中你不知不覺這樣做已是最危險的行為
法規簡單的說...
若不想以最高時速行駛,可以保持在中線,想超車就利用內線超車。
若想以最高時速行駛,可以保持在內線車道。
在內線以最高時速行駛的車輛,請勿超速。
都會有集團
常常順暢的開一陣子之後
就必須以時速"110"左右穿插車陣
然後你會發現內線道通常是80~100在龜.......
再開個一小段路,上述情形重新再來一次
所以在台灣駕駛技術不是不好,而是駕駛道德相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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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飆車?誰說了算?違規照像是人家的事
套一句PTT說的:你擋到路了,請讓開
party228 wrote:
因為我很討厭在國道上...(恕刪)
個人拙見, 樓上有位大大說的好: ”請你讓開,你擋到路了”, 或許更有禮貌點說: "請借過, 你擋到路了"...
每個人開車在路上的目的並不相同, 或許有人純粹是因為飆車而超車(我相信應是少數), 但有更多的人可能是因為趕時間而超車, 不管目的為何, 為了維護高速公路整體的行車順暢與用路安全, 同時也是"為了您自己的安全"(此點在下段解釋), 為何一定要佔用內側車道呢?
何謂"為了您自己的安全"呢?
1. 行駛內車道反應空間變小: 行駛內車道遇有緊急狀況時, 僅剩右車道可以閃避, 減少50%的避險機會...
2. 對向車道車輛衝過護欄: 這種消息時有所聞, 小弟不再贅述...
3. 增加擦撞的危險: 它車自您右側超車後, 若再快速切回內側車道, 增加與您愛車擦撞的風險...
4. 減低被惡意挑釁的風險: 有些惡質的駕駛人, 若你執意不讓出內側車道, 他們在超車後, 往往故意切回內側車道, 然後無故踩煞車(小弟已在路上見過多次, 真為後車捏把冷汗)
小弟多半行駛北二高, 時速多維持在120km左右, 偶爾開開快車, 但絕不佔用內側車道, 超車後路況許可即駛回第二車道, 自認為交通觀念還算差強人意的駕駛人...
小弟不喜歡無故佔用內側車道的用路人, 因為這些人阻礙了交通順暢, 並影響了整體用路安全...個人認為真正危險的不是在內側車道以時速150km行駛的駕駛, 而是迫於無奈必須在車道間切來切去變換車道者(不管她/他的動機為何)...
純粹個人意見, 僅為觀念分享, 無意引發筆戰, 您可以贊同, 亦可以反對, 但請不要以"如果大家都守法, 以最高速限行駛於高速公路上, 就沒有這種問題"的大帽子扣在這個問題上面, 這樣就沒有交流溝通的意義了對嗎? 因為沒有人可以保證開車不會超速, 開車一定守法, 大家以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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