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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6出車禍啦

哈哈~~66喔!!從大溪段~一高交流道哪邊我開 至少都90~120
熱血會120~140!!
這一段好像都沒照相機!!開幾年了攏謀代誌!!
你撞到的人至少還蠻有良心的,願意承認他因為小孩而緊急煞車
但是不管前車怎樣違規,大多警察給張罰單而已
而你主要是"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這點你就輸很大了,就算走到法院,你也是輸面
對你而言頂多少支付對方1~2成的維修費而已
但算一算舟車勞頓也不划算

希望你有第三責任險的車體險,如果有的話只要管自己的車子,他的車子就給保險公司處裡就好
人沒受傷已經沒有刑事責任的問題,只要花錢了事就好了

部份韓國車車體結構和板金是真的比較軟一點
我也有撞過和你一樣的車,我車頭直接撞他側邊,我修5萬,他修15萬
還好兩個都有錯3-7分帳,兩個都有保險,全由保險公司出面,等自己的車遷車附錢而已

還好有保險,不然想到他的維修費就算我老車賣車也賠不了

奉勸各位"不管自己開車技術多好,難免出現冒失鬼,一年多花個2~3千多個第三責任險"
頂多自己車自己修理或報廢,別人車和人就由保險公司去處裡,不然遇到很"盧"的人就很糟糕

撞一次修車少說都是數萬,保險一年2~3千,撞一次就回本了(當然不是願意的)



kawaski wrote:
哈哈~~66喔!!從...(恕刪)


這段路相當容易開快車...
以前晚上十一二點時, 晚上開車很多時候前路盡頭沒車, 後視鏡也沒車
如果從頭踩緊油門, 大約一半就可以達到時速180左右(開 1.6)(雖然這是相當危險的違規)
不過若冬天,東北季風大的時候, 就不適合了, 那種風灌入底盤,車子會飄飄的,很危險

但幾年後人老以後, 在經過那邊, 哪有什麼勁去飆啊, 人老了就要服輸(車子也老了阿)

不過我是覺得啦, 無論前方車輛什麼理由緊急煞車, 撞上去都是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這樣怎嚜說都是自己理虧...
所以...老話一句...保持距離...
c3748816 wrote:
你撞到的人至少還蠻有...(恕刪)


是阿...
花個2-3000 保車體險 撞了就不用苦惱後續賠償
傷了人 更不用說 不會因此賠到破慘...
不要有僥倖的心態..
不要省了這個錢 拿去廟裡點燈 求平安
未保持安全距離
自己也有疏失

速度越快
距離要越大
這種年紀的小孩,是沒強制要繫原車的安全帶,不過有法律強制要坐在安全座椅上阿,警察到底有沒有讀書.......
又是不保持安全距離所發生的車輛

交通大隊長與路政司長請跳出來喊兩聲吧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472841 wrote:
在路上看見開韓國車的...(恕刪)


此言差矣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你開什麼車 反應就很快
http://www.wretch.cc/blog/wedding0320 珍藏記憶
這場車禍是在1/3號下午發生的嗎?
地點是在靠近接中山高的入口前,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件
後方也都沒有擺放故障標示,更誇張的是小朋友都下車在旁邊走來走去,真危險
後來小弟有撥電話請警廣協助
人沒事就好,只是聽到這個理由,也很無言
奉勸駕駛人,不要在行駛中讓小朋友在車上爬來爬去,很危險滴
車禍後我的門打不開 所以故障標誌拿不出來

他的小孩就是那麼皮 何況是在車上?

這我也沒辦法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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