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翔5413 wrote:
警察的制示雨衣就長那...(恕刪)
文心南路與永春東路路口
台中人都知道那邊晚上再晚都還是很亮的
四個角落分別是歐悅汽旅 小七 土銀 跟一個什麼來著忘記了
除了文心路的路燈以外, 四個角落都有開燈
出事的地點是一個相當大的路口, 而且絕對光源充足
同時說因為反射光源過多造成干擾是挺說不過去
反光條反射的光跟馬路上積水反射的光顏色完全不同
騎車不看前面, 外帶有可能疲勞駕駛
怎麼說都很難覺得跟近視有關

交通事故是應該放三角錐作為警示
這也是事實
只是, 若因為警察也有次要疏失就讓主要過失人有模糊焦點的空間
那這大學生真書也白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