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hi3138 wrote:
這位大大!!我想你一...(恕刪)
因為你提到: 就算120了也要禮讓給開比你快的人行駛,這就完全不對!!
這只會讓笨到只敢在內側車道"超速"的人,未保持安全距離,
這種超速車會對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的合法快車逼車, 增加全體用路人風險!!
基本上,在高速公路早就有共識了!
時速120以上要"超速"的車,都會自己變換車道鑽來鑽去,不會笨到只行駛內側車道"超速+超車"啦!!
若內側車道120的駕駛,看到後面有140~160的超速車還讓車道,兩台同時變換車道,會嚇死後面的超速車!
所以,合法的車維持既定路線就好了! 違規超速車,他們自有辦法鑽來鑽去+測速雷達!
如果要讓給超速車,就只要別並排讓出個空間,他們就會鑽了!哪需要你變換車道讓給他?
在你還沒準備變換車道之前,超速的車已比你早換車道了!




或許台灣的交通還需要個二十五十年之類的看看會不會改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