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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機車道」取締不當之申訴內容探討

設備組 wrote:
然後台灣機車已經非常多了
把機車都擠在慢車道
我開車要開慢車道時很難開椰
都是機車
如果分一半去快車道
會比較沒這麼擠orz

以上是我以汽車駕駛人的觀點來講我的看法


真的
有時候常常看到有人抱怨說右轉很難轉
都打了方向燈還要從右邊過去
很簡單阿
左邊不能走當然都走左邊
從右邊超車習慣了自然超車都從右邊
誰叫左邊有該死的禁行機車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小海≧▽≦ wrote:
真的
有時候常常看到有人抱怨說右轉很難轉
都打了方向燈還要從右邊過去
很簡單阿
左邊不能走當然都走左邊
從右邊超車習慣了自然超車都從右邊
誰叫左邊有該死的禁行機車


用水溝蓋過彎法,就不會讓人從右邊超車了...
我不管開車騎車,要右轉都會盡量靠右,不留空間給人從右邊超
越要超我就越靠右..

有一次開車,要準備右轉了,方向燈也打了..
看到後面有一台機車還在加速,從我正後方繞到右邊,想從我右邊硬鑽超車
於是我也加速...
因為他鑽到右邊,沒想到右邊有更慢的車,結果他就撞上去..
abor66 wrote:
開車有開車的難處騎車...(恕刪)

真的啊?
前幾天中山北路劍潭活動中心前的路段在施工
機車都跟汽車走在同一車道........
想必附近醫院的救護車都忙不過來吧。
jaeking80 wrote:
by A-Mao跟車...(恕刪)
這符合我的第1個目的,可見單憑這張照片是有爭議的:要怎麼證明我是有機會在原車道依序前進的?請給我一個釘在那邊不准動哭也沒用的合理解釋

我曾經因為右轉進來的計程車要直接轉進內車道而被逼上禁型機車道,就這樣被拍了一張。
那台計程車也有入鏡。
我申訴的結果是,警察跟我說要等前方狀況排除再依序前進。
贊吧,還有人說騎機車不是二等公民,有障礙不能超越,有危險不能閃避。

jaeking80 wrote:
by 小海≧▽≦有關...(恕刪)

說穿了,政府就是認為機車是種妨礙交通的交通工具.................
很矛盾吧!1400萬量機車站的空間也才約300萬台汽車的空間。
結果是比600萬量汽車還佔位置?
orea2007 wrote:
很矛盾吧!1400萬量機車站的空間也才約300萬台汽車的空間。
結果是比600萬量汽車還佔位置?


不會阿
數量就比汽車還佔位置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jaeking80 wrote:
原採證照片:向警局申...(恕刪)

請問禁行機車的車道是否也禁行汽車?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各位大大好,小弟鮮少在北市騎車,所以還沒被拍過類似的照片。
不過...忍一時風平浪靜,騎車嘛~在公車後面停個幾分鐘就停吧,公車又不可以擋你一輩子?
小弟我騎車的習慣是不左超汽車的,除非他正在入右彎(且超過一半)
因為左超汽車要是車子沒看到,不就摔個鼻青臉腫?(因為小弟也有開車的經驗)

另外
To 設備組 大大
要讓機車內側左轉...如果是阿桑跟阿北騎車...你開車的人在後面不就要等到睡著?
更何況,機車左轉後又不是都會乖乖靠右的...總之說一句話
就是大家要懂得相互尊重跟禮讓!

To orea2007 大大
關於你的情形,我只能說您相當倒霉,剛好遇到一台要內切的小黃。
不過近年來看許多騎車的人都故意騎很快入彎,結果就是...切到車道邊線上
這時候因為速度快,加上路邊的車要內切,也只能乖乖閃到禁行機車道上
結果呢?還不是罰單一張。
所以...下次轉彎後騎慢點吧?另外就是留意路邊的車...
當然小弟意並不指大大就是入彎很快,只是以後刻意放慢一下吧...以不會被KISS為前提。

至於大家提到慢車道上被汽車占滿的事,我會習慣跟在某車後面一段距離,反正後面的撞我就告死他
台灣的政府的無能也不是一年二年的事了,既便大家都知道某人做得不好,投票的時候還不是都投給他們?
能怪誰?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霉囉!

To 版大
申訴不覺得浪費時間這點,小弟深感佩服。
追求自己的權益很重要沒錯,不過...
我認為「追求業積」的員警們跟「拿錢做事」的法官們是沒理由聽你幾句有道理的話就回心轉意的。
就好像明明拿刀殺人的不是你,他們硬說是你,你有什麼辦法?
台灣的法令只有幾個字能形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願各位用路人~罰單退散!!!
shiorizero wrote:
另外
To 設備組 大大
要讓機車內側左轉...如果是阿桑跟阿北騎車...你開車的人在後面不就要等到睡著?
更何況,機車左轉後又不是都會乖乖靠右的...總之說一句話
就是大家要懂得相互尊重跟禮讓!


如果一個機車騎士
連最基本的左轉能力都沒有
根本不該給他駕照


還有機車左轉後
為什麼要靠右???

我記得
很就以前
就講過了
視同汽車的騎法
既然是視同汽車
要靠右幹麻

不要給我回答說機車比較慢
普通道路限速70
100CC的機車都綽綽有餘了

我這邊郵差
騎的是HONDA CT110(110CC)
限速80的快速道路
也看到他們常常騎在內車道
速度跟大家也相同(表速90左右)

如果一個機車騎士
連跟上車流&快速行駛的能力都沒有
不該發給他駕照


還是說
你就是在那邊龜速的那位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by roven5428
兩線道 內線還禁行機車 要求機車在行駛時 遇到前方障礙物或是烏龜車
應耐心等待障礙物排除 應跟在烏龜車後方依序行駛
這種不合人性不合乎邏輯得話都說的出來 那人鐵定是不食人間煙火
若是這種邏輯是合理的
那汽車行駛於內線時 遇到前方有龜車 是否應該比照辦理
必須慢慢龜在後方 不可用外線車道超車 更何況從右側超車 這是違反交通規則的
然而我們的政府和執法單位 從沒有這樣要求汽車駕駛人
這樣的心態 很明顯 就是把機車當做次等國民的交通工具
進而 限縮機車的權利 獨厚汽車路權
法令規定是抽象邏輯的具體化
姑且不論訂定機關跟挺禁民眾的說法
這些思維在現行規定跟執行現況裡的確是表露無疑...

by TAMAMA01
話說樓主你這照片似乎沒有拍到外側車道?
只有拍到外側的車輛就我的認知來說並不算拍到外側車道
應該要連最外側都入鏡才是
樓主考慮看看用這點申訴
偉大的交通大隊自己說員警取締需連外側車道一起入鏡的
?這是我的第一個目的
單憑那張照片裁罰有沒有爭議?

by 設備組
以上是我以汽車駕駛人的觀點來講我的看法
我想大部分台灣人應該不會一輩子就只會使用特定一種私人交通工具,純粹屬於人的問題卻用最簡陋但效果無法驗證的作法去強制限定選擇使用交通工具跟用路的權利,這...唉...

by 77012904
恩,我在臺北以外的縣市,這麼多年來只接過一張超速罰單而已!
在台北我寧願擠公車、擠捷運,也不想騎著車、開著車在路上跟別人擠,擠到快起笑還要被開罰單
很慶幸您的交通範圍跟時間效率都落在大眾交通運輸系統的涵蓋範圍裡^_^

shiorizero wrote:
就好像明明拿刀殺人的不是你,他們硬說是你,你有什麼辦法?


您默認的情操我也是深感敬佩
我的辦法一開始就有啊
循正規管道
雖然第一次警察局的回應也推說是我的問題
那我就再去函問監理站最後是法官
不敢說最後結果是怎樣
爭也是在爭新台幣600塊而已
但是至少是個辦法
也不只是在這裡說嘴而已
反正這是我的權益
我不服就用正式文書告訴行政機關罷了
而不是心裡不服卻硬是吞忍下來
我這麼做是第幾個我不知道
要到多少人才會有反應我也不清楚
但是可以為正式表達不合理的次數提供點微薄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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