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亂世之下用重典社會越來越亂別人的生命都是賤命一條應該修正法律將嫌犯交給受害人家屬自行處理打死嫌犯也無罪這樣犯罪率應該會降低很多畢竟想到會被凌虐致死應該就比較不會這麼衝動不然動不動就打死人看不順眼就撞死人像某些豬狗不如的畜牲會性侵的不然就是酒後駕車的被關個幾年就能假釋出獄沒幾個會怕的無辜被打死-撞死的卻是家庭破碎失去親人被性侵的一輩子留下陰影受刑人要什麼人權我呸當初敢殺人-撞人-性侵就應該想到會被當畜牲看
stanley402 wrote:又是記者標題亂下!明明是開車的~人~有問題!跟騎車;開車有相關嗎?這種人不開車,騎機車就不會鬧事?...(恕刪) 下次又有重機違規的文什麼的可能要請大大您也幫忙跟魔人們曉以大義一下有問題的是那個騎重機的~人~有問題!跟騎重機有相關嗎?現在版上剛好有一篇沉下去的又被挖出來的重機文"這算騎重機的恥辱嗎"此篇也麻煩您上去幫忙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