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版主要注意對方有受傷,那怕您只要您有1%的過失,
對方提告的話,刑事過失傷害都有可能成立,
所以如同seatide大大說的
金額不是太多的情況下可以和解就和解,別搞的太複雜比較好。
aavv99885566 wrote:
我因為有加保第三人責...保險人員卻說他願意與我一同與對方洽談....(恕刪)
hx9850 wrote:
我相信您朋友是好人一枚
在這種案例中,一方有意願賠償,法官是不會阻止的
小弟個人二年前的案子
在高速公路上,一台小發財侵犯我的路權,
碰撞後小發財甩尾翻車,駕駛未繫安全帶,飛出車外當場不治
對方家屬一開口就是四百萬
後來等鑑定報告出來後,確認我方 未發現肇事責任
就不再與對方多說了,也向調解委員會告假,說明無調解之必要
最後開了一次庭,不起訴處份
個人自評還算是 1/10 枚的好人,沒有向對方再求償我的車體損失
我是認同Jason大說的絕對路權,可是其怪的是我講給別人聽,別人都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