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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黃牌已經開放上快速道路了嗎?

當初政府試辦快速道路行駛重機是以250為界線,
試辦兩年餘來相安無事,並沒有任何重大意外發生,
表示250CC以上的黃牌車行駛快速道路游刃有餘,
但正式開放後卻被政府婊了,
原本合法可上的黃牌車一夜之間變違法,
惡法亦法?簡直是亂搞。
Ah-luba wrote:
我有一事不明,想請樓...(恕刪)

你已經一拳打死他了

請問他要如何回答你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你已經一拳打死他了請...(恕刪)

我沒有針對樓主或任何人啦,
我只是單純的想跟前面幾位討教一下,
為何 a 違規, A 卻要跟著受罰?
而 b 天天違規,B 卻免責?


邏輯上,怎麼樣都說不通,
但是卻被很多人奉為聖經,
不但打從心底深處堅信不疑,
還天天掛在嘴邊唸.....

我不懂,我真的不懂呀...

Ah-luba wrote:
那麼,一台與小綿羊同等路權的黃牌大羊,騎上了同樣禁行機車的高架,為何會影響到紅牌的路權?
可不可以請樓上幾位大大回答一下邏輯上如何能夠說得通?


政府說:因為都是2個輪子的交通工具。比照辦理。方便管理。

千錯萬錯都是2輪的錯,這種污染超級高的2輪不該出現在台灣這種超高水準的國土...

所以何時125以上開放上快速?廢除禁行機車與兩段式左轉?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
TAKO(N989) wrote:
只能說請大家要好好珍惜好不容易爭取到的重車路權啊


路權不是施捨
這是本來就該有的
限制是限制跟不上的
動力不足的
而不是全部都限制

kyo96748 wrote:
路權?先把大型車的路...(恕刪)


哦?
還真沒看過
舉例吧
我舉個汽車的例子
前一陣子的國道客運事件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這跟"路權"應該無關吧

本質問題應該是守不守法的問題吧

很不幸大家都活在規定很多的台灣

所以很不幸的就得去遵守規則

所謂的豬頭官員設計了一個550CC的關卡

那就叫法律

誰違規 條子就有權抓誰

誰違規 守法的人就有權幹你

就如同250CC以下的二輪

走禁行車道就註定要被拍寫真

就注定被開四輪的幹




我想......這沒有甚麼好爭議的
kccpxa wrote:
這跟"路權"應該無關...(恕刪)

550cc以下不含550cc(也沒有550cc的)的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都會收到寫真相片

依法論事 : 黃牌車已經規類為一般機車,為何樓主可以簽拖紅牌重機?

開一篇文章來罵重機,結果居然把自己打成重傷


重機傻傻分不清

六、機器腳踏車:
(一)重型機器腳踏車:
1.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五十立方公分且在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
輪機器腳踏車。
(2)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五馬力且在四
十馬力(HP)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2.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2)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四十馬力(HP
)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二)輕型機器腳踏車:
1.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在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2)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在五馬力(HP)
以下、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一千瓦)以上或最大輸出馬
力小於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且最大行駛
速率逾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2.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
馬力小於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且最大行駛
速率在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連政府自己都分的快要精神錯亂了,難怪鄉民或分不清楚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黃牌時代我們大伙繳的稅金是汽車的兩倍

請問我們路權有汽車的兩倍嗎?

現在黃牌被迫行駛水溝蓋還要被樓主等挖苦,天阿..........

這是什麼國度阿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TAKO(N989) wrote:
.....
只能說請大家要好好珍惜好不容易爭取到的重車路權啊(雖然台灣目前的重車路權還是不大合理)!


個人造業個人擔啦。
TAKO(N989) wrote:
這是今天早上開車上班...(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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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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