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h126s2 wrote:
判死刑真便宜這種人,...(恕刪)
個人認為
強姦犯這種畜牲不如的垃圾(還稱不上資源)
應該通通醃掉
然後在臉上刺青
終身不得假釋
關在監獄裡也不用特別養
台灣哪種菜滯銷就天天負責吃這個
餓死一個少一個
地震風災危險的災區就叫他們去
反正臉上有刺青也跑不掉
最後每年開放受害者家屬"面會"
但"面會工具"種類有限制
就像鞭刑那樣有分身材決定鞭子大小
絕對要儘可能讓他生不如死的活著
因為被害者要一輩子才能復原
加害的畜牲也應該要
我很反對人權團體為加害人說話
台灣真的是變態的地方
被害人礙於顏面不能上電視為自己說話
加害人一天到晚高調招開記者會
想到就很怒~~~~
要是有人對我女兒做這種事
我絕對親手醃了他......
oreo0522x wrote:
矮小的人,通常都比較兇喔
之前開公車,不小心掃到一台大貨車後照鏡,...(恕刪)
恩恩....
這種人可能前科累累,成天出門就到處惹事,早晚一定會碰到鬼的..
搞不好有些鬼已經準備去抓他了...(不是所有人都是善類的)
就當他急著回去奔X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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