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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A了..........

假設一輛車長 5 公尺, 四輛車長 20 公尺

再假設當時左後方車輛時速 50 公里

如果樓主的車速為 10 公里, 則左後方車輛的反應時間為 20公尺 / (50-10) 公里/小時 = 1.8 秒

如果樓主的車速為 40 公里, 則左後方車輛的反應時間為 20公尺 / (50-40) 公里/小時 = 7.2 秒

以個人觀點, 前者樓主責任較大, 後者左後方車輛責任較大.
堯大~

小心點內
最近這個月光是身邊朋友有事故的就好幾個...

小擦撞而已啦
烤一下就好了

鋼圈那個也很好處理

息怒~

絕對路權

警政署已將路權觀念的建立與遵守列為明年施政重點,加強違規取締外,並將修正交通法令,明確規範路權: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變換車道應讓直行車先行,並且明確劃分幹、支道以建立行駛路權。一旦發生事故,轉彎車、變換車道者或行駛於支線的車輛,事故責任絕對大於直行車或幹道車輛。

有沒有可能那女的在做啥事而分心了

比如說講電話太high之類的................
往內側切車道不要慢慢切進去, 邊切要邊加速. 因為你不知道後車會不會減速. 即便有四五個車身, 你也不確定會不會遇到像那位女車主一樣. 雖然男女平等論權, 但真的每次遇到誇張的開車, 過慢, 亂切一通, 隨意 U turn, 綠燈未媳中線停住. 每每殺到旁邊一看小姐阿桑的比例頗高.
我覺得樓主你可能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你的圖給人感覺起來、像是你打了方向燈就想過、這種常發生在下高速公路時!

如果你勝利了,那麼會多了很多打了方向燈就想切的....
沒有別的意思,不過開在路上我是很不喜歡打了燈就想過的....
我自已想切時都會看一下,真的沒車再過也行,不會硬要後方剎車。


而且樓主還要舉證,你有打很久的方向燈,確定後方無來車?
也還要證明cv8超速?

好多難處、只能祝你好運.....
這女的看來非等閒之輩,小心背後的高人整死你呀!
感謝各位的關心:

小弟只是單純想借版發洩不爽的心情



反正等結果出來
就算是小弟錯~~~那也就認~~~~那也沒辦法
有保險就叫保險公司處理


總之.....就請大家路上開車要多小心



阿堯
d5330526 wrote:
看來依照這樣...台灣的車主應該都要備一樣道具....行車紀錄器...只是不知道有沒有前後都顧到的版本...(恕刪)


現在連後方都要加個攝影機, 真的是很麻煩, 搞不好以後連側邊都要裝, 現在開車真的挺累的

不過話說回來, 不懂法律真的吃虧啊, 碰到那種能把白馬說成非馬的人, 真的只能吃悶棍


就我的認知應該是版主的錯!
除非是能證明已經整個切到車道後候車才追撞,且不是雙白線
不然我覺得反而是版主要賠對方
畢竟對方是直行車,該注意的反而是變換車道的車
不過以受傷部位來說,應該會判斷是變換車道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錯,
其實也合理,不然大家亂超車就好反正被A都是直行車的錯。這樣也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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