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都露 wrote:痛揍兇手是一時情...(恕刪) 怕死刑的不會看到路人就打死他(因為自己也怕死)問題不就解決了當然有更好的懲罰方式呀~~四肢自己挑一肢~~這樣加害者受到懲罰~也可將再犯率降低(不是等於零)無辜受害家屬要獲得撫慰的話~~我想想~~還是一命抵一命最好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家屬(當然打打字就可以)~但我想若是我的話我沒大大如此清高除了死刑之外~~我想的到的大概就是凌持至死了吧!!(管你是不是家中的寶貝,不尊重別人生命的人我想我也不用尊重他吧!!)
我真的很痛恨那些偽善者 滿嘴仁義道德在那邊說些有的沒有的 你不是當事者 你到底憑什麼說 不要死刑請你問問自己 如果死的人是你爸爸 或是你老公結果害你們家整個破裂 失去經濟支柱 全家變得窮困潦倒結果五年六年過去了 這些害死你家人的垃圾都出來了你看到他們繼續在路邊游手好嫌 當流氓你不氣死才怪你說不小心撞死人 或意外殺人就算了但是故意把人殺死 憑什麼不用償命
我覺得這篇發言實在是非常不理性的一篇發言法律在審判的時候不是靠大家聯署說要死刑就死刑的如果法律可以這樣被引響的話那是不是大家聯署一下陳水扁就可以出來了?(只是剛好舉最近比較熱門的案例)判案的標準法律有一定的程序還有原則雖然有時候常常不盡如人意但是至少是個準則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在法律前有不同的待遇犯了多少錯就受多少罰而不是一些外在的因素來決定你的罰至於死刑這種東西我個人(純粹個人)兩方團體都(支持和反對)有他們明確的訴求這沒什麼絕對對錯了這是可以在植德討論的問題至少目前還有死刑所以犯罪者也不需要高興太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