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魚眼裝入黃金HID,作好防水處理後,裝置在大燈下方
例如用L鐵固定在斜板上,或者固定在前叉附近
遇到警察就說那是加裝的霧燈,並不是大燈,所以不用驗光型~~
這樣說得通嗎??
(霧燈配置方式依照下列法規)
無雨無霧的時候開霧燈,還是可以開單(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是否不用驗車??,是否罰比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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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三、車輛因行車安全或特定操作之需,得裝置符合下列規定之輔助燈光與標誌。
(七)機車霧燈:
1.前、後霧燈盞數應為一盞或二盞,裝置一盞時基準中心應在中心縱向面上
或使照明面內緣距中心縱向面小於0.二五公尺,兩盞時應左右對稱裝設。
2.前霧燈限用黃色或淡黃色或白色;後霧燈限用紅色。
3.前霧燈之照明面不得高於近光燈照明面上緣,距地高度應在0.二五公尺以上。
後霧燈距地高度應介於0.二五公尺至0.九公尺之間且其基準中心與煞車燈基準中心間距應大於0.一公尺。
4.前霧燈與頭燈不得連動。除非頭燈或前霧燈點亮,否則後霧燈不得點亮,
裝置前霧燈時,後霧燈應能單獨熄滅。
我以前也跟你一樣是個嘴砲咖 直到我的帳號中了一箭
SaintChris wrote:
罷了
反正用法律剝奪人民權利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如果對法律有問題~
去申請大法官釋憲好了~
同是天涯陌生人, 相逢何必曾相識~ 如果一定要編號,那就拐拐(77)吧 http://www.wretch.cc/blog/navy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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