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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之我見

Luke Chen wrote: 戴瓜皮其實不是權利,只是台灣沒在抓這個而已......

在下的意見是

瓜皮滿街跑是因為

1.CNS太容易通過了 (某款設計給國外下坡單車比賽的帽子,可以過CNS機車檢驗標準)

2.警察沒在抓 (有些腳踏車用的帽子,也做成哈利帽的造型)
我以前也跟你一樣是個嘴砲咖 直到我的帳號中了一箭

cayenneturbo wrote:

但你裝的時候 不知道這個"瑕疵"會影響其他用路人的權益嗎

別鬧了~ 騎車的人都是明眼人吧 又不是瞎子

是只因為法律沒規定 所以就當作不會影響到他人 所以就裝了嗎?

當尊重他人 變得跟呼吸一樣自然 台灣會更好 (呼吸不必靠法律規定吧?)



樓主之前的話太多地方可以被愛亂改的拿來模糊焦點了,

這幾句最實際。


明知道裝了這隻管你會噴到我的臉,你還裝,

就不要牽拖法律什麼什麼的,

一個人的家教修養在哪裡,這裡就看得出來。
大推
今日最中肯

但還是會有人出來吵..
大千前陣子已經和二輪公會向政府機關反應

請立委幫忙

目前得知法令更改成:

排氣管高度100公分以下 出氣口須水平

排氣管高於100公分以上 出氣口須朝下

不變的是 不管你高或低 就是要有"防燙蓋"

以下是轉PO:

大千網站發布的訊息 3/28
近日來新聞報導…
警方不斷取締針對排氣管改裝之新聞的誤導
本公司也收到廠商與消費者不斷反應,
市面上流傳未經證實不確定的消息。
本公司與機車公會二輪部品己於3/26日上午
與政府機關,監理處、警察單位、市議員共同商討對於排氣管改裝一事。
正確改裝排氣管法令請參考如下:
1.排氣管需安裝防燙蓋\
2.排氣管出口高度與地面高度為100公分以下需水平。
(若100公分以上需加裝"向下轉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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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也不用為改裝品爭來爭去

每天看都煩了 好不容易文章沉下去 又有人要重發文

我很想知道他是沒事做 還是整天宅在家裡沒碰鍵盤發幾個沒知識的文章會死

無聊的東西 沒意義不會改變事實的討論 1.2篇就夠了

改裝品以前到現在 不段隨著時代改變 隨著法令在改變

法令下達 條子了不起抓1.2個月很兇 之後? 我看就跟波麗士大人電視內容一樣吧 認真做事的沒幾個

法令下達 改裝品還是會繼續出 會做改變 會走漏洞

政府不可能禁止製作改裝品工廠不準再製造生產 因為台灣做很多改裝品外銷

這些工廠消失 台灣政府少多少收入? 這是有利弊的吧

所以刀口朝向誰 沒錯 就是人民

就好像我把毒放在你面前 你吸我就抓你一樣 這叫什麼? 我看不懂 大家都不懂

每天就是吵來吵去 能改變什麼?

我有改裝 我承認 但是每天上論壇 都是吵這些問題

請問論壇開來作用是什麼? 要大家吵這些自己無能為力的問題?

是要大家針對車子問題去討論吧 我想並不是開來讓大家整天吵來吵去嘴砲吧?

我門不是政府 所以與其討論大家無能為力的問題 倒不如多幫忙別人解決對車的疑問比較實在
所以說

政府讓法令上路

什麼相關應對都沒有做好

警察的車也很多都是"翹管"

條子有重機 大家應該都知道

條子也有類似TU250那種越野檔車 照樣是高於100公分高於大牌

所以立委也在監督政府這項法令

實際上 還是要等到5月才清楚


至於版主 這篇文章您可以考慮砍掉

沒知識 沒常識 被這麼多人糾正 我看您也沒臉再繼續看這篇自己發的文

拿排氣管跟菜刀比喻

不就像拿小便斗跟菜刀比喻?

你會用小便斗來洗手洗澡洗頭?

笑 會笑死

cayenneturbo wrote:
我是覺得改裝 o...(恕刪)

講得太好了,小弟最近也在思考可以賣為什麼不能裝這句話,
大大終於幫我詮釋出來了,裝顏射管的人難道沒被顏射過嗎?
steven0820 wrote:
大大:那請問一下,重...(恕刪)

因為重機算汽車

下一位~
初入攝影界的小菜鳥
Jin靖 wrote:
改裝品跟菜刀有何關聯...(恕刪)

那麼你說一個例子來看看呀!!覺得人家舉例不好可以自己說明,沒必要這樣吧!!感覺是來鬧的...
航空史密斯 wrote:
那麼你說一個例子來看...(恕刪)
你這樣講跟那些"等你賺的跟XXX一樣多再來評論他"的人沒兩樣

開頭的那位舉例真的就是不好~也不是只有一個人說而已

既然要發表言論那就應該拿出個"對的例子"出來~不是隨隨便便舉個牛頭不對馬嘴的例子出來唬人

有的人不會舉例但不代表他的邏輯就是不好的
翹管===>顏射===>成立
切菜===>砍人===>...................

盡在不言中~
航空史密斯 wrote:
那麼你說一個例子來看...(恕刪)


那妳好像也是來鬧的吧!
妳又提出什麼好例子呢?
都會說說別人之前要人家舉例
那妳為何不先做到呢!?
果然是個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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