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pom wrote:
蕭大少爺=出生1+學...(恕刪)
上次他的爸媽們不是就上電視講了說有精神官能症這方面的疾病了嗎!?
而且依蕭父蕭母在政界新聞界的實力,再加上此次聞名全臺的東邪西毒南帝北丐"中指蕭"事件,說不定早己體檢過了判定免役了,不然的話也運作人脈當個什麼"中央通訊社"的替代役了吧,說不定改天就應驗了。
國防部如果沒有他的資料,鄉市區公所兵役科會扣除領有重度、極重度身心殘障手冊外, 輕、中度都要做兵役體檢。
兵役體檢流程:
鄉(鎮、市、區)公所會以「徵兵檢查通知書」通知在指定時間,攜帶徵兵檢查通知書、身分證及一吋彩色相片四張等相關資料至檢查醫院報到受檢,須經過報到、檢查、檢後三個階段。
報到:役男持身分證於通知時間內,至指定檢查醫院之健檢中心報到,若醫院無健檢中心則至門
診掛號處報到後,按醫院排定之科別順序受檢。
檢查:役男受檢之各科檢查,應依役男體檢作業程序辦理;
檢後:醫院於檢後十四日內,將役男體格檢查表函送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據以判定體位後,通知役男檢查結果及體位。
若是有醫院身心科就診治療,可向醫院申請診斷證明書及病歷摘要,在兵役通知體檢時,出示診斷證明及摘要,給體檢醫師參考,經檢查結果,依體位區分標準判定體位。
備註一:並非有在身心科就診,就不用服兵役,還是要經精神科專科醫生診斷後來判定。
備考二:役男患有精神病持有軍公私立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或鄰里村長及警察派出所證明,經役政單位調查後送指定醫院複檢判 定體位(役政單位適用)
經徴兵檢查後,其體位區分如下:一、常備役體位;二、替代役體位。三、免役體位。
如果你被判定常備役體位與替代役體位就要服兵役,若有異議,就可以提出兵役複檢;免疫體位就不用服兵役囉。
兵役複檢:到鄉市公所申請,然後到指定醫院做複檢。
判免疫體位標準:(須精神科專科醫生診斷)
1.患精神病經診斷屬實者;
2.曾患精神病、經診斷線已穩定或無症狀,有軍、公(私)立醫院出具住院及門診之完整病例者。
體位未定:(須精神科專科醫生診斷)
1.有精神病症狀正在觀察尚未確定診斷者
2.藥物性精神病治療未滿一年仍在繼續治療中者
一香(箱)、兩香(箱)、三香(箱)、四香(箱)、五香(箱)
(老闆聽了很爽一直搬)
老闆,我要張君雅五香海苔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