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今天中央社網頁的報導: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201101040129這是去年12月27日中央社網頁的報導:http://www.cna.com.tw/SearchNews/doDetail.aspx?id=201012270051&q=%e5%8f%b0%e5%a4%a7%e5%8d%9a%e5%a3%ab%e7%94%9f明顯篇幅比重不對等,剛剛打給中央社詢問的結果,他們回覆當初是因為『漏』新聞的緣故,反正我也不用講的太白,大家知道就好。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calvin19750807 wrote:跑來說書?不要扯到選民默許 所謂的苦民所苦連這點都做不到 算啥苦民所苦倒是跑來這裡說教 是要扮演唐34或是2100李頭掉書包的角色? 苦民所苦,是馬當初的口號,若他做不到,本該被罵,所以你這樣罵他是合理的。但我不是來說書,而是來說方向錯誤,找總統關心進入司法程序的案子,本來就不對,因為他不能也沒有權利去做這種事。大家還不如多辦快閃活動到蕭家示威,像上次有人在蕭家樓下送T恤就是不錯的點子,請大家再多多提供好點子,看如何施壓蕭家才是。
carvenchen wrote:看來可以查的很多,除了擋救護車的法條及台大對於該牲之處置外,尚有監理還有稅務機關可以動作 看來寄信給國稅局比寄給總統還來得有意義! 寄給總統也只是轉信而已,他又不能發言。
tomokatsu wrote:唉~正義公理己死了這不是現行犯嗎?為什麼不直接抓起來還在躲什麼警察在睡覺 如果在發生的當下,救護車的人員立刻下車扭送他到警局,這是現行犯沒錯.....不過現在事情發生過後影片才出來,已不是現行犯,又因為進入司法程序了,能不能抓人是檢察官決定,能不能押人則是法官裁決。
WinMax99 wrote:馬先生,我不想聽您的元旦文告了~~那些都是官方的華麗詞藻,遠不如人民期望對公義的落實,趕快出來表態吧,真的要弄到人民自力救濟才可以嗎?! 要表態什麼? 中指蕭趕快出來道歉? 還是檢察官趕快出來抓人? 這不是總統能做的事,頂多只能發表,一切依法處理。
道歉信,看起來比較像是要獲得減刑而寫的犯錯又沒悔意,判決的時候,下場會很慘的尤其這件事情,坦白說,可大可小,看怎麼處理而已從他們父子的行為看起來,真的很難相信他們知道自己錯在哪不是還說不知道救護車上的人有病嗎?理由不是很多嗎?還有什麼精神官能症還什麼鬼的?別人的命,在他們眼裡都不重要當志工咧,會想當志工的,老早就去當了,哪需要等到犯錯才去?法官如果最後希望從輕量刑,拜託請先確定一下你看到的悔意是真的還是演的總不能等到下一個受害者被害到沒命,才來想,當初應該判重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