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6

難道沒有速限?

frogghoul wrote:
我看你們才自私,也...(恕刪)


好可憐喔...哭哭...全世界所有人都是自私的,只有你不自私,
那你趕快寫信去各政府機關、立法院......要求全台所有停車場要使用E-Tag喔!!
順便立法,看到你的車牌,所有人就是要禮讓你,要體恤你喔~~~
讓你跟你的貓可以任意停在開心的地方,而且旁邊還有有足夠的開門空間給你使用喔~~~

對了,這時候你有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啊??? 你有保持在速限內嗎???
其實最高曾跑到160

PP-SEVEN wrote:
好可憐喔...哭哭....(恕刪)
我又來了 請不要一直無視我

切換車道到底有沒有打方向燈
切換車道到底有沒有打方向燈
切換車道到底有沒有打方向燈
k10D+SIGMA 18-50/2.8+50mm/2+TAMRON 28-300 http://www.zooomr.com/photos/color77

Manny being Manny wrote:
基本上大師不談對自...(恕刪)


You got it !

hughkk wrote:
其實看完那棟樓↑,就...(恕刪)

Manny being Manny wrote:
所以停在缴費機前不自...(恕刪)

hughkk wrote:
我問個問題
你是不是...(恕刪)


自私的都是所有的其他人,只有他不自私喔!!
我們不要誤會了~~~
他如果超速也是有原因的喔....
那至於有沒有保持安全車距......那也是有原因的喔!!!
我們通通都要體諒他!!!!

frogghoul wrote:
那我現在再談這!...(恕刪)


這個意思是??恕弟子愚鈍~~請開示
"在這裡請談論對樓主有利的條件嗎?"
主場優勢?

不就是選擇性地保持安全距離,依自己高興的狀況保持安全距離。
在高速公路上,永遠不可能都保持安全距離。
這次要保持,因為對自己的說法有利。
下次不保持,也是因為對自己有利。

Manny being Manny wrote:
基本上大師不談對自...(恕刪)


深深地感覺到....你說的沒錯!
你真是大師的佳音!!
我太認真了...我去罰跪...
hughkk wrote:



我問個問題
你...(恕刪)

要問去那棟問,文不對題我都不會答!

老衲送你上西天 wrote:
其實最高曾跑到160...(恕刪)

我們沒有證據證明他跑到160喔,即使是他自己說的.....XD
(自己行車紀錄器的車速他都可以不認了,然後繼續跟大家說他的表速已經100了.....)

frogghoul wrote:
要問去那棟問,文不...(恕刪)

那你超速的時候有保持安全車距嗎?
那你市區行車、上下匝道的時候有在速限內且保持車距嗎??
樓主一直在找法規當靠山,殊不知自己在超速時還大剌剌講別人是龜車,難道當時超速時就不會想到法規。
根本這篇你就不要一直辯解,想到其他篇你大談別人內線龜車,自己超車超速到160,現在拿一堆法規出來,想到我就覺得很偽善。

事實上你可以去超車,只是你懶得超,因為你開acc跟在車後很輕鬆,但麻煩別為自己做這麼多辯解,要你開回內線絕對不難,你只是拿法條當擋箭牌。
承認你只要駛回中線就解決了很難嗎?安全距離跟速限不過就是你這篇的最後救命稻草,現實中你絕對不會遵守的!!
  • 40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0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