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domhome wrote:你出去玩過吧只要是到...(恕刪) 溺斃一樣屬於意外喔~但保單上面有註明的高風險運動不賠,就會不賠付。同樣溺斃的死亡,如果非人為刻意加工,同屬意外。這樣的觀點你就算隨便問一個大一法律新生都是沒有人會有異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