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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走斑馬線遭車輾碎頭骨母崩潰「為何不能禮讓行人」


cyt7241208 wrote:
一定會再發生的但駕...(恕刪)



建議你在斑馬線上轉彎時 嘗試著再慢一點 大約跟行人走路時速一樣~~~

對! 就是該這麼慢!~~~ 然後再加上對a柱的加強觀察 保證你看的到行人的動向~~

不要跟我說這行車守則你竟然不知~~~~~

m76838 wrote:
先把邏輯搞清楚再來討論
你說 越改一定是越合理,你說老闆因為覺得九點太晚,於是又從九點改成八點半。
那不就表示這位老闆覺得八點半相較於九點才是合理的上班時間嗎?
"公司定規則就代表合理 那為甚麼政府法規就不代表合理 你自己的邏輯不就矛盾了嗎?"


連訂定規則還是修正規則都搞不清楚的人,跟我談邏輯?
規則是先訂出來、然後越改越合理
而不是訂出來都不需要檢討就會很合理
公司訂了八點上班,因為有人認為不合理,於是檢討修正為九點上班,這個行為就是「試著把上班時間合理化」
相同道理,政府訂了法規,如果沒人提出異議,大家都認為沒問題,那叫做合理,比方說不可以殺人
如果有人提出異議(更遑論我上面列的這一大堆,有許多路權團體甚至是議員都在質疑),那就代表這規定「可能不合理」應該檢討是否需要修正。
如果照你說的:規則訂了就是要遵守,不要自己覺得不合理亂解釋法規。
那立法院那麼多修正案是怎麼來的?


m76838 wrote:
奇怪的是 你說要改法規 那我就給你建議去找民代 你私訊我就可以改法規?
民代不解決 那你就要去想想民代為什麼不解決 在這裡搞同溫層能解決問題?

這裡你理解又錯了,
立委不推動修法,因為關注的人少,或者意識到交通規劃不合理的人少。
所以,我在這邊貼文的目的就是要讓更多人明白:台灣交通法規以及規劃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
越多人理解到我們的交通規劃有多畸形,我們在推動道路平權以及正確的交通規劃才會有更堅強的後盾。
當然裝睡的人我自然是叫不醒,
對於那些「看了我貼了以下這麼多不合理的地方,還繼續堅持法規定了就要遵守的人」我也是無能為力了。

m76838 wrote:
那我再給你建議 你可以去找媒體 既然你認為很多人都覺的法規不合理
你就找個幾百人幾千人 去拉白布條 一定會有媒體來採訪啊
如果你覺得你講的有理 你也可以去提公投修法啊

媒體?抗議?你覺得沒有人做過嗎?
你不關注,不代表這些都沒人在做。
大型重機當初上快速道路也是一堆人說「血流成河」,結果開放了以後,當初唱衰的人全部閉嘴了。
因為他們認為「突然合法了,那就遵守」,拜託,不是突然合法,這背後的抗議跟付出並沒有少過。










好了,所以認為「法規定了就是要遵守,不要亂解釋法規的你」,可以回答我了嗎?
面對以下現象你怎麼處理?

你是支線車是在停止線後方觀察車流還是在黃網線上觀察車流?


高管規則8-1-3告訴你「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假如你前方一台車子在國道一號上,以時速99.9999km/h開在內側車道,你會怎麼做?


你的車停在對面,你要過馬路去取車,你會走綠色路線還是橘色路線?


你騎機車遇到前面有違停車停在慢車道上,你會停下來等還是從旁邊繞過去?


禮讓個屁!!! 根本就是設計不良, 台灣人眼裡只有日本, 把日本那套拿來台灣用, 只會增加更多冤魂...

交通不應該講理讓, 而是講順序, 在香港行人綠燈亮, 順序輪到行人走, 就根本不會有車穿過, 大路有兩段式過馬路, 有些地方斑馬線也會刻意和路口保持距離.

交通部根本是混吃等人死的地方, 要他們主動改善, 除非有某高官的子女也走斑馬線遭車輾斃!
禮讓個屁!!! 老子我開車最大

被撞死都是馬路設計不良


b71614719 wrote:
禮讓個屁!!! 老子我開車最大
被撞死都是馬路設計不良


本來就是設計不良, 甚麼道理行人綠燈亮了, 又允許車子穿過斑馬線? 難道不能設計讓左右轉的車子多等30秒讓行人走完, 當行人燈變紅了, 才亮綠燈讓他們走嗎?
在台灣真的要很小心 禮讓行人這件事還是不要抱太大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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