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yao wrote:
你怎麼知道警察會不...(恕刪)
納蘭不畫扇 wrote:
大家好像都動氣了,...(恕刪)
感覺就你比較理性...
有些人為了他的理論已經完全偏激到了極點
我是覺得交通法
其目的是在於維護交通安全秩序
所以會為何會有微罪不罰這種情況
拿違停來講 會有時 地 的不同因素在
轉角跟併排當然危險性較大 這也是我會檢舉的
但部分違停其實根本還好 如羅斯福路那邊的紅線
以及部分住宅區的紅線 如這個高雄被打所在處
我也有跟警察朋友聊過
他的認知是在於是違規但不違法
執行任務主要還是以交通安全秩序順暢為主
有沒有聽過酒駕0容忍?
但沒聽過違停0容忍吧?
基本上很少看過放酒駕走的吧?
連70幾歲酒駕都照樣法辦了
這就是違規的嚴重性及去執行的先後順序的處置
惡性去檢舉根本沒用,開再多的單都沒用。
要改善就要由法入手、再從教育做起,加重刑罰,以及從小教育,
另一方面要有效規劃交通。這種習慣要行之有年,
要改也並不是你一個人或一代人能完成。
惡意去檢舉、增加頻率,只是變相的擾民,單純加劇雙方矛盾,造成互不退讓的地方,這樣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要知道交通法及規劃很多都還沒改善
都沿用著20年前的
知道20年前汽車、機車數量多少嗎?
分別為36萬18,946、76萬49,308
現在汽車、機車數量分別為
79萬48,783、137萬55,582
暴增了一倍
看看這誇張的數字
停車格數量有到?
光台北市停車格數量就少於汽車數量20萬了
台灣"汽車"在全球密度是數一數二的
更何況還摻有"137萬"機車
很多城鎮都只是汽車多而已
交通法規有跟上?
規劃有跟上?
所以曾有醫生說
部分檢舉人(魔人)只是把檢舉當作滿足她心理層面的工具罷了
不用冠冕堂皇的說是為了交通...
只是為了爽去檢舉
偽正義
所謂的檢舉魔人可能更不行。
如果可以從規劃、法規、教育等等去改善當然最好
我想檢舉達人從來沒有說 不要蓋停車場、不要修法、不用教育
請大家多思考去解決問題,而不是總是想要解決檢舉人。
交通問題,違規問題解決了,檢舉魔人一定會消失。
例如羅斯福路的紅線如果違停算還好,為何不畫停車格?
警察不抓,民眾不檢舉,有人會來思考這件事嗎?
Sammama wrote:
感覺就你比較理性...
有些人為了他的理論已經完全偏激到了極點
我是覺得交通法
其目的是在於維護交通安全秩序
所以會為何會有微罪不罰這種情況
拿違停來講 會有時 地 的不同因素在
轉角跟併排當然危險性較大 這也是我會檢舉的
但部分違停其實根本還好 如羅斯福路那邊的紅線
以及部分住宅區的紅線 如這個高雄被打所在處
我也有跟警察朋友聊過
他的認知是在於是違規但不違法
執行任務主要還是以交通安全秩序順暢為主
有沒有聽過酒駕0容忍?
但沒聽過違停0容忍吧?
基本上很少看過放酒駕走的吧?
連70幾歲酒駕都照樣法辦了
這就是違規的嚴重性及去執行的先後順序的處置
惡性去檢舉根本沒用,開再多的單都沒用。
要改善就要由法入手、再從教育做起,加重刑罰,以及從小教育,
另一方面要有效規劃交通。這種習慣要行之有年,
要改也並不是你一個人或一代人能完成。
惡意去檢舉、增加頻率,只是變相的擾民,單純加劇雙方矛盾,造成互不退讓的地方,這樣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要知道交通法及規劃很多都還沒改善
都沿用著20年前的
知道20年前汽車、機車數量多少嗎?
分別為36萬18,946、76萬49,308
現在汽車、機車數量分別為
79萬48,783、137萬55,582
暴增了一倍
看看這誇張的數字
停車格數量有到?
光台北市停車格數量就少於汽車數量20萬了
台灣"汽車"在全球密度是數一數二的
更何況還摻有"137萬"機車
很多城鎮都只是汽車多而已
交通法規有跟上?
規劃有跟上?
所以曾有醫生說
部分檢舉人(魔人)只是把檢舉當作滿足她心理層面的工具罷了
不用冠冕堂皇的說是為了交通...
只是為了爽去檢舉
偽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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