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如果太陽花路過都沒問題了,照規定待轉會有問題?是誰不民主的啊? 待轉沒問題呀交警疏導不從,違反交通規則未保持路口淨空,違法交通規則。都違反交通規則在先。還說什麼照規距?依交通規則合法待轉?要玩可以呀,待轉處塞滿,進不去,要嘛直行去下一個路口玩要嘛右轉去下一個路口待轉玩呀。演猴戲也不演全套。笑死全民。要民主,敢公投決定這件事嗎?
bbblee wrote:台灣人死在機車的 ...那些抗議的年青人,能不能做些什麼事嗎 ? ...(恕刪) tansywen wrote:這張圖表我看到了除了台灣,在其他國家尤其是德國,鐵包肉開車比肉包鐵騎車死更快的意思嘛?但也不要忘了這張啊~..(恕刪) 一個是死亡者道路使用狀態一個是肇事率無法直接拉來做比較!原因1.死亡者道路使用狀態採100%佔比,車種樣本數高低容易交互影響比例呈現結果!2.肇事率圖表就是單純該車種肇事主因進行統計,過高過低並不會擠壓或拉高其他車種的呈現結果!
a901922001 wrote:2017-11-10...(恕刪) 這些人抗他的議,干其他用路人何干?這種抗議法他們想折磨誰?警察不強制取締架走他們這群人我還以為台灣已經無政府狀態。看到那麼多無視交通規則的機車騎士毒瘤,只有更多的規則才能確保大家行車安全,當馬路是他家的一樣。
tansywen wrote:中華民國憲法第十...(恕刪) 1誰說太洋花沒問題?自己以為嗎?2警方接獲情知有人要癱瘓轄區內交通,你覺得警方會無做為?怎不查你們裡面有內鬼?3警方搜證影片中大學生已無腦的自轉了,收證了當然要有所做為。4影片中吳姓男子被架離,怎不見發起單位聲援?5有所做為,這句不懂嗎?檢角。教育失敗。是老師沒教好還是父母沒管好,還是被利用當顆小棋子。這樣多的訊息給你們到現在還自認是對的,你不是來亂的喔?喝幾瓶了?還是領阿共薪水?
有沒有考慮來這玩?一下講美國一下講憲法 一下講民主 自由 人權,講那麼大那就玩大的,別那麼小家子氣玩那什麼「市民」大道,那裡只是搞到跟你們一樣的市民和基層員警而已政府聽不到,上級看不到,人民不相挺,弄臭自己機車團體。這裡路口大,可以叫個200台來玩。直接面對總統府,路口更有警察局,周圍都是政府單位說不定弄到國安單位都會出動。還有可能面對蛇籠鉅馬保證連三天頭條。只要你們撐的住,不要沒十分鐘就被打趴帶走的話。
billlions wrote:現行交通法規規定如...(恕刪) 政府宣導以及民眾反應都是說待轉是為了安全從來沒有方便的說法,你一開始就錯了。你只要想一下為什麼重機為了政府說的安全去待轉,政府要用紅單懲罰重機騎士呢?有一天你騎上了重機,直接左轉會忽然變安全?接著你馬上換小綿羊,直接左轉又變危險了,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