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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意外到底是公車的錯還是貨車還是騎士?

單車騎士的錯
貨車司機無責
在德國,單車考照是小學課程
沒考過就是不能騎
基本上這種騎法是直接OUT
(先前朋友小孩從臺灣搬過去,考了三次才拿到資格)

只能說這種最基本的觀念都沒有
無怪乎臺灣交通會亂
那個小學單車駕照沒有法律效力, 只是給小朋友一種學會尊重自已尊重別人所得到的肯定
由此希望將來長大一樣延續這種初心

貨車司機開著又大又重卻不在意操控安全, 卻把自己的責任想的只要跟騎單車一樣就好, 可能嗎?
交通會亂不是沒有原因, 連這種侵入別人車道撞死人的貨車都有人幫腔說無責, 那法官也可以判他改用單車送貨就好, 因為貨車司機只有騎單車送貨的水準, 完全不知其責任, 幫腔者亦同

davis0725 wrote:
單車騎士的錯貨車司...(恕刪)
就驗屍啊, 上身與撞擊物比對, 你不知道明察秋毫就是假設然後比對證據, 有貨車的行車記錄器最好, 沒有就比對證據反推原因

只是當事人家屬一定要堅持請法醫弄清楚, 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因為貨車司機可能會賴說那個傷是跌倒撞地, 不是被照後鏡撞到的傷, 這也不難, 因為撞地跟被照後鏡照到的傷不會一樣




黑皮牛 wrote:
啊你的證據呢?車身...(恕刪)
ado016435 wrote:
法官也可以判他改用單車送貨就好, 因為貨車司機只有騎單車送貨的水準, 完全不知其責任, 幫腔者亦同...(恕

你確定法官這樣判能讓所有人"心服口服"??
這棟樓就只有你用腦補能判斷誰入侵誰的車道撞到誰
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沒事證的事情只能保留而非一昧的用"可能"去腦補
你主張的"貨車切齊線道"做為間接證據是可以輕易被推翻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四章,第五章各有各的條文
貨車司機的責任不可能跟單車騎士一樣但並非無限上綱
即使警方對猝不及防的貨車駕駛課以「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
也可建請警方強化對「反應及煞停時間不足」案件之分析能力
公道不應也不一定只站在死者那方
ado016435 wrote:
就驗屍啊, 上身與撞擊物比對, 你不知道明察秋毫就是假設然後比對證據, 有貨車的行車記錄器最好, 沒人就比對證據...(恕


我只知道明察秋毫跟假設沒有關係
講的好像你都看過證據了一樣
這棟樓都是只有影片跟法規可以討論
你有什麼能把貨車司機定罪的證據PO上來啊
感謝ahph_gmail兄提供條文


條文很清楚啊, "應"靠右=強制要靠右....。但公車停在停靠區, 就如同路邊停車格的觀念, 他停好了, 我當然前進了, 公車在那裡停, 跟路邊停車格一樣的道理, 不要被"靠右邊"誤導為"只能靠路邊"", 是這樣子的, 路邊有停車格時, 靠右邊就是沿停車格, 這樣來看單車有靠右啊, 因為他右邊就是停在格子內的公車, 他騎在他的車道內, 再來他靠右貼近公車, 這不是靠右這是什麼, 因此根本沒有違背這一項, 第二 三 四項 更是沒有違反, 反面在後方的貨車沒有注意慢車狀況, 更沒有剎車減速就撞上去, 責任更清楚了。

這條如於兩造於法庭進行辯論攻防時, 當事人家屬律師可以主張路邊公車停車格及汽車停車格都屬停車格, 當有設定停車格時, 其右邊即為停車格線, 因此慢車靠右即為沿停車格線,如對造有疑慮, 法院大可行文公路主管機關要求解釋, 個人見解可以適用停車格來解釋, 因為重點不在格子大小, 而是停車格的認定, 如認定為停車格時, 單車行進即已有靠右了, 因為右邊就是停車格線同一般路況之停車格。

應該會同意都屬停車格的, 理由是都有劃定明確完整之格線, 都是提供暫停一定時間, 如此單車行進靠右殆無疑義







ahph_gmail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4 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24

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
列規定行駛: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二、單行道道路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三、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
四、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慢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應注意安全之距離。

慢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與他車行駛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恕刪)
ado016435 wrote:
公車停在停靠區, 就如同路邊停車格的觀念...(恕刪)

很有趣的觀點
但別把路邊停車場及路外停車場混為一談了
公車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跟路邊停車格不立即行駛的觀念是不同的
不管單車遇上了哪種格,就算沒有格,還是要減速注意後方來車不是嗎?
這是單車騎士自己應該要注意的嘛
單車沒有不能停下來的理由
公車貨車汽車機車,不管前面遇到什麼格,有車停下來就一律不減速不注意的往車格左側切,才是恐怖的交通亂像吧

不用一直腦補是貨車撞到單車
有證據就PO出來大家就不用辯了
ado016435 wrote:事實就是大部份的人應注意未注意, 法官沒有錯

問你是不是也會這樣騎.你扯了一堆還是沒回答.原來你不只昧著良心還閉著眼睛在打字!
依你的邏輯下次法醫驗完你的屍.你家人應該會很高興的跟你說太好了對方有肇責.
唉~其實這種狀況我們每天都看過


事情原委我不知道,靠片面報導很難說對錯


總之告訴我們,隨時注意前後左右方,
能讓就讓~要停就該停~



可笑, 判決本案就依本案的證據, 扯那麼多幹嘛, 我只能確定我來開貨車, 這騎士完全沒事

你一文入魂那麼執著, 那就想像你自己是肇事的貨車司機, 大可舉證騎士的錯說給法官聽, 說他沒手勢, 我如果是法官就會說: 他在自已車道又不是變換車道為什麼要手勢是貨車撞到騎在自已車道的騎士又輾過去, 可不是騎士撞到貨車, 貨車是後車又不注意前方路況, 無減速無剎車撞擊隔鄰車道車輛有明顯疏失, 對照影片車輪壓線量出車身突出物侵入隔鄰車道 ? 公分(量照後鏡便知), 撞擊騎士倒地....., 如出事又嘴硬睜眼說瞎話對證據視而不目鬼打牆如諸多指教者, 那就讓真的法官來判吧, 靜待真實結果, 不必再爭論


PS.來看漫不經心的駕駛嘴臉, 最後被法官教訓的案例

沒救的駕駛


~悠哉悠哉~ wrote:
問你是不是也會這樣...(恕刪)
ado016435 wrote:
可笑, 判決本案就依本案的證據, 扯那麼多幹嘛, 我只能確定我來開貨車, 這騎士完全沒事...(恕刪)

嘖...好大的官威啊
一直指證歷歷又拿不出證據的是大人您吶
您所提的間接證據早被推翻又視而不見
影子輪子混為一談
事故死了人只想給貨車肇責而找責任,並非看證據明是非
腦補幻想對貨車的指證
把貨車駕駛妖魔化污名化
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沒有貨車撞單車的事證就別把貨車撞單車當前題判案

之前還說"我如果是法官一定讓被告心服口服"
現在又說"我只能確定我來開貨車, 這騎士完全沒事"
真的不知道哪句比較"可笑"
您開過貨車嗎?開過3噸半嗎?
您會不會出事我是不知道
若您開貨車,單車出了事無條件直接怪您頭上,您也完全不會覺得自己有什麼委屈吧
可以肯定的是若您照影片這樣騎車遲早出事

還有您提出的案例跟本案一點關聯都沒有
看過仇富仇官沒看過仇4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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