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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法官認証了超車道解釋


Silent Impact wrote:
擋人的跟讓人的哪個有公德心,還用問嗎?

那扶手電梯上右邊排一排讓後面的人可以通過與中間排一排讓後面無法通過那個有公德心呢?

路西法666 wrote:
我在內線開最高限速時,自認只擋了想超速的人

自認.........不過就是個屁,

典型台灣特有的思維,

其實擋住你的人,想法也許就跟你一樣,

如果台灣內車道能以最高限速持續行駛,

那才是個天大的謊言。
Silent Impact wrote:
如果台灣內車道能以最高限速持續行駛,

那才是個天大的謊言。

哈哈哈…我能以表速在速限與速限+10內行駛時,我才會持續開內線啊,不行的話,我就切中線,我又不敢當那些高速龜車,你要是連這個都做不到…
(註:高速龜車:據超車派定義凡佔用內線道者皆為龜車,而高速超完車後不回中線,後方有車時不願意讓而以更高速度行駛不覺危險者稱高速龜車,也就是你覺得OK的那種。)
路西法666 wrote:
哈哈哈…我能以表速...(恕刪)


表速120,實際速度106,是速率計的合法範圍喔。
車況有問題的話,就像我#246樓那影片一樣,
記得有人說,車速異常的龜車,由執法單位取締,
那超速的車,當然也是由執法單位取締,
速度照執法單位的測速儀器,
原則照法條原則(但書不稱為法條原則)。
katana057 wrote:
表速120,實際速...(恕刪)

新車正常表速106變成120是合法範圍中的極端狀況,那我在外線開表速65(實際速度最低可能為58)怎麼辦? 若因此而使使用者被罰,是國家標準該修,畢竟不會有人去效正自已的時速表,你有嗎?
路西法666 wrote:
那就代表你要超車時未...(恕刪)



當然有,當我切入內線時,後面視距200米以內沒有車輛


路西法666 wrote:
新車正常表速106...(恕刪)


不是極端喔,
那是ARTC的認證標準,
不然就不會稱為"合法"了,

在合法標準內,都可以在台灣上市,
所以聽說有幾款省油車會用這點偷吃步(虛灌公里數)。

再加上車況...
誤差就更大了。

極端是我#246的那影片,才叫做極端。

sonicswj wrote:
當然有,當我切入內...(恕刪)

那是你與前車速度相近,導致超車時間過長囉?

路西法666 wrote:
哈哈哈…我能以表速在速限與速限+10內行駛時,我才會持續開內線啊,不行的話,我就切中線

什麼時候不行以這速度行駛呢?

當然就是被你們自己人擋住的時候啊…XD

也只能利用中外線超車了,不然是能怎樣,呵呵…

我說台灣國道不可能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

絕不會是因為車子性能辦不到,

而是人造成的。
Silent Impact wrote:
什麼時候不行以這速度行駛呢?

當然就是被你們自己人擋住的時候啊…XD

自己人代表他也是最高速限行駛呀,那一般情況為何會擋住我呢? 如果他的速度我覺得低於我很多,我不爽的話就叫警察來測嘛,警察不攔他就沒問題呀,警察攔下他就代表他就不是自己人了嘛,唉…你的公德心題目有沒有要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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