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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了解龜車的心態了

fanrien wrote:
你文章怎麼看的?...(恕刪)

你文章怎麼看的?

那麻煩你在台北市區騎車不要併行給我看

法規不可能這樣規定

還鑽漏洞勒



想必你也時常在鑽漏洞
你真會腦補延伸加抹黑啊

黃色小鸭 wrote:
你文章怎麼看的?

那麻煩你在台北市區騎車不要併行給我看

法規不可能這樣規定

還鑽漏洞勒



想必你也時常在鑽漏洞XD
fanrien wrote:
你真會腦補延伸加抹黑...(恕刪)

你要不要看你最前面引啥言啊?

還腦補延伸加抹黑勒


內側車道一定就是超車道???忘了自己在那版鬧的笑話?


順便補上你在那版說過的話
fanrien wrote:
不過如果能持續保持在實際110kph以上,那我覺得也沒必要讓
因為這個動作只是把自己的位置跟對方互換而已

引啥言?
鬧了甚麼笑話說來聽聽,我也很好奇

黃色小鸭 wrote:
你要不要看你最前面引啥言啊?

還腦補延伸加抹黑勒0分幫不了你


內側車道一定就是超車道???忘了自己在那版鬧的笑話?


順便補上你在那版說過的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lCvfl1dsU4

以這為例,只要內車道說錶速已達內車道最高速限,那他們就合法可行駛內車道?也沒堵塞問題?那外車道超車的不就都是超速車?
不雨 wrote:
以台灣目前法規每個車道並無分別速限對於那些心急愛超車的路怒族是很容易陷害他的

提一下,德國高速公路的有速限路段在大部分情形也是全車道統一速限,通常只有在一些特殊情況才會有依車道的不同速限(在每個車道上用 LED 面板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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