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我佔用內線,但我不讓

garyzhong wrote:
樓主:近幾年保險買多一些⋯

您同。大家都需要。
路上沒車,為何不開中線?
內側車道很危險的,都沒在看新聞齁
國道公路警察局的函有說明"不堵塞行車"的實務認定, 雖說該函的內容仍有模糊空間, 但也明示內車道主要為超車道使用, 在不堵塞車輛的情況下開放最高速行駛之定義.

最高限速行駛內車道之部分, 超速及堵塞行車是分屬於不同行為, 超速行駛要罰, 而最高速行駛佔用內車道導致堵塞也是可以罰但實務上沒看過就是(至少新聞未報導過).

下列公文供自行解釋法規及中文辭義不佳之人士參閱之

備註: 該函仍未明確定義何謂 "堵塞", 故仍有模糊空間.





劉奕兒612

那是你沒看過而已,全台灣又不是只有你這份函

2022-11-10 17:44
米奇~ wrote:
...(恕刪)




我367樓已經早早寫好等您了,請回看。

下面是您的發言/

您的發言,上面紅色框所示 : 不會發生。


所以 :
你不會等到處罰開單的案例。當然 如果您有聽到案例,歡迎放上來。


我最好奇的還是你的發言 如下



針對您的上面這段話,不知道援引的法條是啥? 
我認為一樣是您的自行衍伸詮釋補充類比
我給您的回應,同上我的發言。以及367樓的PO與回應。

米奇
然後我繼續懇求,說我在內車道開實際速度110還會"堵塞行車"的您,----->給我罰單案例吧..... 不要用猜的。
若有我就認,若沒有,你應該先墊墊。

每年內道速度不足的,被抓千餘件;你就來舉個實例,看有沒開實際速度110還造成堵塞被罰的。快去找。





下面這個 米奇 您放的:

我在351樓已經寫了一堆了,你放上來的,是一模一樣的。

也證明了下面這句我一直講的話。

正解---->用實際速度110開在國道三內車道,一直開下去。根本不需要讓。一切合法。政府絕對不會取締。







謝謝米奇兄交流
breeze01

給瓜兄  ,  就是認同您。但我還是講一句,國道三號開通以降,我用表速120開在內車,從未被拍過速度不足或超速。我以前不會讓,未來也不會讓。要超速的,自己想辦法。

2022-11-10 17:52
陳阿瓜~

那是當然沒罰單,這些網友也拿不出半張罰單案例,卻還是堅信這樣是違規[笑到噴淚]然後怪警察執法不力、怪法規訂得不好、怪別人利用法規漏洞持續行駛內車道,就是不承認自己對法規理解錯誤[笑到噴淚]

2022-11-10 18:01
路怒症 對上 路怒症
會不會你車子有問題他在提醒你...
我行駛國道如果晚上看到車尾燈不亮也會閃大燈跟他提醒...
半夜車尾燈不亮其實很危險...有些是壞掉...但有些人是忘了開燈
knightcsf wrote: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管字第1050008050號
承辦人:張OO
主旨:反映有關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使用1案,如說明,復請查照。
說明:
一、 台端105年4月6日反映事項敬悉。
二、 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有關車道使用之規定,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除規定大型車及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外側車道,另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 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 前揭內側車道亦提供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之規定,主要係考量高速公路車流量大,部分路段於尖峰時段車流量已接近或逾道路容量,如內車道僅提供超車道使用功能,所有車輛超車完均須立即回到原車道,於尖峰時段,將造成道路嚴重壅塞,且利用內車道超車之車輛,超車後亦無法駛回原車道,故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亦提供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四、 惟考量前後車速度儀表之誤差及速限寬容值所引發之認知落差,為避免爭議及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功能及車流順暢,本局已持續透過CMS、廣播、平面媒體、宣 導短片、懸掛紅布條等各種管道,加強宣導用路人於超車後儘量勿佔用內側車道。


幫你畫重點阿

超車後亦無法駛回原車道,故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亦提供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

超車時中間車道沒有安全空間, 就繼續行駛內車道, 直到中線出現空間讓你回到中間車道去. 這邏輯跟我一直講的一樣勒.

重點是 要有「超車後無法駛回原車道」 才允許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

而不是如內線路塞講的, 我認為我開到最高速限就可以持續佔用內車道

[
nerdwannabe wrote:
幫你畫重點阿

「超車後亦無法駛回原車道,故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亦提供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

超車時中間車道沒有安全空間, 就繼續行駛內車道, 直到中線出現空間讓你回到中間車道去. 這邏輯跟我一直講的一樣勒.

重點是 要有「超車後無法駛回原車道」 才允許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

而不是如內線路塞講的, 我認為我開到最高速限就可以持續佔用內車道



我....覺得....很.....絕....妙 不枉跟您一來一往的討論 : )
下圖是您樓上寫的,我情不自禁的畫了一些線條給您




我無法想像,您,可以這樣看公文的喔

下面的公文是你放的,
紅線;綠線是我重新幫您畫的
我給您建議一下 如下



以上是給您參考,看您願不願意參考。
。粗體字不要自己亂下。

依據這段公文 :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這是結論了,請nerdwannabe不要自己加但書。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法規上只有一個但書,但不是你上面亂寫的這個。



您公文能這樣看,我想這也不是5年10年的問題。要您理解我幫您的公文畫的重點,我想是難的呀。


我建議這樣啦,其實我前面351樓都也講了,我就再講一次:

政府每年抓內車道速度不足的有近千件,你講的狀況如果違規違法,您就找出一個罰單案例出來吧!
,如果持續用足夠的速度,走內車道,還有被拍的,然後罰單的違規事實是您說的"超車後未駛回原車道".....或類似的都可以。有請您放上來。

breeze01 wrote:
我....覺得......(恕刪)


ROFLMAO
有人眼睛業障重? 自己提供的文件寫的清清楚楚

「超車後亦無法回到原車道」故開放讓你繼續開阿

但是有空間後就是該回去原車道

nerdwannabe wrote:
有人眼睛業障重? 自己提供的文件寫的清清楚楚

「超車後亦無法回到原車道」故開放讓你繼續開阿



nerdwannabe我知道你會這樣回啦
。您公文會這樣看也是1絕了。我已有體認。

所以我也樓上我自己也先寫了"看您願不願意參考"----->算我了解您了吧 : )




所以我也寫好我的建議了喔

您顯然又不看,我只好

給您再看一下 :



我建議這樣啦,其實我前面351樓都也講了,我就再講一次:

政府每年抓內車道速度不足的有近千件,你講的狀況如果違規違法,您就找出一個罰單案例出來吧!
,如果持續用足夠的速度,走內車道,還有被拍的,然後罰單的違規事實是您說的"超車後未駛回原車道".....或類似的都可以。有請您放上來。
  • 4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