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orte:
herblee 2019-09-01 14:02 362樓
基本的人權 怎麼能這樣說的???
在台灣那裏不能騎機車由A點到B點, 只是不能走高速公路而已
只要有道路能由A點到B點, 就不能說成 沒給予基本行的權利 !
明明就是騎得到 !
這種說法是"人車不分"
herblee wrote:
基本的人權 怎麼能...
遠通的錯誤 無關 道路使用區分
難道歐洲的重機就不必收費 ? 照常收費 ! 本來就應該在交流道端 前後照像 , 不是在道路中央 !
那一條道路/軌道/航道供那一種載具? 選擇 當然是 以最安全/最快速 的載具 運送 最多的 『人』及貨物
至於道路能運送 多少 "載具" ? 根本不是道路設定的目的 !
收費更不是
而且, 外國貨車要進入德國Autobahn的收費, 如果不裝收費車上機, 那就必須上網事先繳費, 登錄車號就好了!
今天我要由Prague到Dresden,只要上網繳費登錄車號,取得收據, 和照不照得到車牌無關 ,還是可以收費 。(恕刪)
以前美國的黑人一樣可以搭公車,但是不能坐到前面白人的座位,是誰說黑人不能搭公車啊?
以前美國黑人一樣可以上公廁,但是不可以用到白人專用的廁所與洗手台,誰說黑人不能上廁所啊?
現在台灣重機一樣可以騎上路,但是不可以騎上汽車專用的高速公路,誰說重機不能從台北騎到高雄啊?
這就是你說基本的人權沒錯吧?
遠通就是說拍車頭的攝影機拍不到重機的前大牌啊,
你說的也是一種方法,事前登錄繳費,如果我就是不繳直接上去,
反正遠通也拍不到我是誰,他是要去哪邊找我付錢?反正閘道口也沒人在看收據嘛~
台灣就是要搏一個虛名,號稱全世界第一個全面使用電子收費的國道,所以人工收費道拆光光,
結果今天就變成這樣啦~是官員考慮施政顢頇,把錯誤歸給重機承擔。
如果還有人工收費道今天不會有這個問題。
taiwan99999 wrote:
沒錯他們就為了自己爽...(恕刪)
我開快速道路,除了禮讓重機,只要有閃燈我一定減速,還會加倍保持車距,真的只怕萬一。
誰也不知道對方會不會突然嗆到還是貧血或是壓到垃圾就摔車,一個反應不及就無法挽回了。今天才剛發生重機雙載自撞分隔島雙亡...講失禮點,這個狀況後面是不是很可能有汽車閃避
不及撞上去?無論是否有二次傷害,都不會影響騎士死亡的事實。但是騎士的家屬可不會這樣想,他一定想說如果你沒撞上去,他們肯定就不會死了,甚者還會對著鏡頭說他平常騎車技術非常好,騎了幾十年都好好的,肯定是你害他們出車禍。人只要有可以怪罪的對象就會失去理性,後面倒楣的駕駛明明沒有錯也毀了一生。
二輪畢竟是二輪,可以有數不清的原因導致危險,汽車再怎麼樣起碼你不會直接撞到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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